中标
DBSCG-2024-039安徽省霍山县2024年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bscg-2024-039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彭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储工0564-5020033
中标公司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县2024年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03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2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198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26号
成交金额(元):16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为了充分掌握霍山县内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基于2米分辨率(国产高分系列为主其他为辅),以及时相符合当年主要农作物生长周期要求的米级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全县可种植农作物范围、类型及面积监测,主要农作物种植分布及面积监测(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彭绍春、黎绍刚、刘盛益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3楼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1350564792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储 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3865788561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县2024年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03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2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198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路26号
成交金额(元):16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为了充分掌握霍山县内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基于2米分辨率(国产高分系列为主其他为辅),以及时相符合当年主要农作物生长周期要求的米级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全县可种植农作物范围、类型及面积监测,主要农作物种植分布及面积监测(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彭绍春、黎绍刚、刘盛益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3楼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1350564792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储 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3865788561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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