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树田社区银泰南路1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阳波
联系电话:134159058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验收意见.pdf
12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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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莞市银泰玻璃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1.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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