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c-2023-018
预算金额4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验
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C-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验室设
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30000.00 元,招标
人为玉溪志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预算:433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验室
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验室
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
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水处理设备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
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4.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0年至2022 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
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起提供,2023年以后成立或 2023年前
成立但无经营的无需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
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6.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
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芸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
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2.纸质招标文
件每套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验
室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玉溪志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实施,本项
目招标人为玉溪志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
验室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YZC-2023-018
2.3招标预算:4330000.00元。
2.4招标内容:新平县者童乡移民后扶产业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化
验室设备采购,采购产品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产品清单(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标准)。
采购产品清单
30 吨一小时 RO水处理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
1 原水进水电动阀1台
2 原水泵1台
3 反洗泵1台
4 UV杀菌1套
5多介质过滤器1套
6活性炭过滤器1套
7软化塔1套
8全程CIP清洗系统1项
9 精密过滤器5微米、1微米1项
10 主机泵1台
11 RO 主机1项
12纯水箱>10m³1套
13 灌装水臭氧混合溴酸盐控制系统1项
14冲瓶水臭氧混合溴酸盐控制系统1项
15 1200 桶/h恒压大桶灌装冲瓶1项
16 12000BPH 瓶装水灌装冲瓶1项
17 控制电柜1项
18 数据存储系统1项
19 管路系统1项
20 压力表、液位传感、压力传感1项
21工程范围从原水箱至灌装冲瓶、空压机吹瓶机冷却塔用水点管路泵系统。
1200 桶/h五加仑大桶生产线
序号名称数量
1自动拔盖机1台
2直线式自动外洗机1台
3 空桶灯检1台
4内洗消毒主机1台
5 自动灌装机1台
6瓶盖在线消毒1台
7 成品灯检1台
8 自动套标机1台
9 激光打码机1台
10 自动套袋机1台
11 自动码垛机1台
12 输送链1项
13 控制系统1套
14工程范围排水管路、气路、线路、主要材质 304 不锈钢。
12000 瓶/h小瓶生产线
序号名称数量
1吹瓶空压机9- 10m³/4.0MPa 1套
2低压机3.5m³/1.0MPa 1套
3 空压机管路1项
4 12000-1300OBPH 自动吹瓶机1套
5
空瓶风送30米
6 12000BPH 三合一灌装机1套
7 实瓶输送链155米
8 OPP 热熔自动贴标机1台
9 激光打码机1台
10
自动贴标1台
11自动膜包机1台
12工程范围设备:电路、水路、气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质量要求及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满足招标人与招标文件要求。
2.7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8供货期限: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质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内因非人为原因或故障维修后依然无法使用, 鹰 2.9
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免费
重新制作安装。
2.10验收要求: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缺、
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之情形者,招标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
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
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
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个水处理设备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4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0 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
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 年以后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起提供,2023年以后成立或 2023
年前成立但无经营的无需提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
月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3.6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3.7 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所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
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 9:00时
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①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在 云南
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
5.2纸质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
O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
O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
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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