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377.9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
预算金额377.92万元
招标公司新安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牛先生19803798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先生18638843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8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779,235.02元 | |||||||||||||||
最高限价:3779235.02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公安局新安县武警中队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硬化路面、花岗岩道牙施工、院内绿化、篮球场硬化铺装、旗台、园区围墙、挡墙巡视道防护网等。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 |||||||||||||||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 |||||||||||||||
联系人:牛先生 | |||||||||||||||
联系方式:198037981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东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水磨村2组65号1层 | |||||||||||||||
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8431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84316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