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服物业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GSFN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信服物业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商务部分评审要求为:
商务部分 |
最终投标报价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5分,最多扣30分。 |
0-30分 |
现调整为:
商务部分 |
最终投标报价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5分,最多扣30分。(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0-30分 |
二、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 增加条款内容:“4、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更正日期:2024年7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疑问及答复:
问题一:关于招标文件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及履约评价》中:“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反馈或业主评价或验收报告等,须能体现出评价情况为优秀(或满意)及以上”提出2点疑问:1、此项履约反馈或业务评价或验收报告是否需要甲方盖章?2、如果需要盖章,甲方的章是否需要同业绩签章保持一致?因甲方业绩签章为公章或合同章,项目或物业处没有总部公章/合同章,现使用物业服务中心章或项目资料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及履约评价须合同甲方盖章。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与履约评价上合同甲方章必须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合肥信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
联系方式:18096409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6883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