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物业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29.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mzzj[cs]2022004-1
预算金额29.99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韩琦18705027512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乙方: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MZZJ[CS]2022004-1的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物业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附件: 附件 1:《零星业务委托单》 附件 2:《物业服务检查评分表》 附件 3:《物业服务费结算单》。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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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捌分(¥299997.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22号;
4.3交付条件: 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后,按3个月支付一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项目编号为 [350100]MZZJ[CS]2022004-1 的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物业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物业管理服务的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项目; 服务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 22 号 ; 服务项目范围:总占地面积 574.92 平方米;其中一层 388.17 平方米, 二层 392.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80.84 平方米。 二、合同内容与期限 服务期限:从 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共计 12 个月。 服务内容:应甲方需求乙方所提供的案场(陶铸旧居现场)物业服务包含前台咨询登记、 现场讲解、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安全防灾、项目设备维护及场馆维护管理(新增)等。 具体如下: 1. 物业服务范围 1.1 公共秩序维护 1.1.1 出入口执勤,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控。 1.1.2 项目功能区巡逻。 1.1.3 监控视频看守,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1.1.4 消防安全检查。 1.1.5 防范突发灾害(台风、公共卫生事件等)。 1.2 保洁服务 1.2.1 物业区域日常保洁。 1.2.2 垃圾收集与处理。 1.2.3 消杀除四害。 1.3 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3.1 项目供电线路维护。 1.3.2 项目给排水管路维护。 1.3.3 项目照明(包括应急照明)维护。 1.3.4 其他零星维修。 1.4 前台服务: 1.4.1 身着统一工作服,微笑服务,做到有问必答。 1.4.2 引导游客参观。 1.4.3 负责做好每日游客量和客源地的统计工作。 1.4.4 负责做好游客行李的寄存、提取工作。 1.4.5 负责做好解答游客的咨询工作。 1.5 讲解 1.5.1. 由配备的管理员或工作人员进行讲解,按合同约定每周开馆六天正常讲解。 1.5.2. 担任讲解的要求五官端正,40周岁以下,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1.5.3. 有团队参观时,要按预约时间讲解,散客参观时,整点讲解。 2.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2.1 设立项目物业管理处,配置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对场馆实行安全防范、保洁和供 电、供水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管理服务。 2.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 书上岗。 2.3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语言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4 管理处每天8小时进行客服业务接待,其余时间有专人值班,并提供服务。 2.5 与委托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齐全。 2.6 依法进行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验收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2.7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职责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应用计算机及专业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房屋档案、设备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2.8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甲方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甲方报急修的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明确维修等问题时效。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回访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2.9 各类物业管理纸质档案资料分类归档,排列整齐有序,有完整的档案目录清单,查询方便。 2.10 积极配合甲方组织好有关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11 每年至少2次征询并走访甲方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满意率达90%以上;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并在5天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档案资料。 3.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3.1 公共秩序维护 3.1.1 安全防范 3.1.1.1 执行门禁制度。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展馆安全。 3.1.1.2 人员进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馆。 3.1.1.3 物品进出管控,检查和验证出入物品。 3.1.1.4 功能区巡逻,纠正违反规定的场馆参观、视频操作以及损坏设备行为,处理应急事项。 3.1.1.5 监控视频看守,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情况。 3.1.1.6 制定治安、刑事、自然灾害、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1.2 消防管理 3.1.2.1 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遇初起火灾及时扑救并报警。 3.1.2.2 每日检查消防栓,包括消防带、消防枪和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3.1.2.3 每日检查配备的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3.1.2.4 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大检查,发现问题报甲方并及时组织整改。 3.1.2.5 每年组织1-2次消防演练。 3.1.2.6 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火灾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2 卫生保洁 3.2.1 保洁范围:场馆楼层整体保洁,包括: 3.2.1.1 项目内的所有公共区域。 3.2.1.2 办公室。 3.2.1.3 门、窗及附属设施,包括大门、项目内所有门、窗、消防栓、暴露的设备管道、花卉盆景等。 3.2.1.4 卫生间 3.2.1.5 公共区域与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所涉的拖把、抹布、清洁剂、空气香氛剂、消毒剂、洁厕剂、手套、刷子、公共卫生间厕纸、洗手液等一切卫生用品由乙方提供,并保证数量充足,及时补给(该笔费用已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2.2 保洁内容: 3.2.2.1 清扫、清洗、清洁。 3.2.2.2 垃圾收集处理。 3.2.2.3 消毒、四害灭杀,木质房梁白蚁灭杀(每年不少于2次)。 3.2.3 保洁标准 3.2.3.1 公共区域每日清拖1次,并巡回保洁,每周一(闭馆日)大保洁1次: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灰尘、无痰迹等。 3.2.3.2 公共墙面:内墙面每日清洁1次:做到墙体、墙角、天棚等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做到墙面、天棚、墙角光亮无污染、无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3.2.3.3 卫生间:每日清拖3次,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下班后清洁剂清洗并冲洗1次。平时及时补充卫生球、洗手液等。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不锈钢表面光洁明亮。 3.2.3.4 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l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户明亮。 3.2.3.5 大门:每日清洁1次。做到目视无尘,干净。 3.2.3.6 上下楼梯扶手:每日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3.2.3.7 楼层上下楼梯梯级:每日拖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3.2.3.8 所有功能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桌椅以及书架、展示柜、储物柜等: 每日湿擦1次。做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3.2.3.9 标牌、标识、宣传栏等:每周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明显污迹无破损。 3.2.3.10 楼内垃圾桶:每日收集垃圾后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指 定位置,做到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无异味。垃圾桶如出现溢满垃圾物应及时清理。 3.2.3.11 垃圾每日收集2次,日产日清。 3.2.3.12 每季度消杀1次,无异味,无蚊蝇,无鼠迹。 3.2.3.13 绿植和花卉盆景:每日清洁l次,做到盆景内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 3.3 水电维护 3.3.1 楼层供电(强电)系统线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供电。 3.3.2 楼层弱电系统线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通畅。 3.3.3 楼层给排水系统管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供水,排污顺畅。 3.3.4 照明系统维护,每日1次检查楼道灯和室内等照明系统,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完好率不低于98%。 3.3.5 消防栓每周巡查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如消防带、消防枪等)齐全完好,可正常使用。每季检查1次探测器,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换。 3.3.6 对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维护及时,一般性故障当日内修复。 3.3.7 其他小维修,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五百元。 3.3.8 节能工作,多媒体电子设施设备输出接入操作。 3.3.9 制定场馆楼层停水、停电、管网漏水等应急预案。当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4 其他 其他临时性服务,应无条件服从。包括: 3.4.1 场馆楼层内房屋公共部位零星维修,如小面积粉刷脱落、个别地砖松动、门锁换修,屋顶小部分漏水修补等。 3.4.2 临时桌椅等物品搬动、配合水电表登记录入及其他突击任务等。 3.4.3 如有大型活动,临时增加安保人员(每年不超过12次,每次增加不超过5人)。 3.4.4 防范台风:台风期间乙方要按防范要求做好场馆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按上级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做好相应防范防疫工作,配备相应卫生监测设备和消毒物资(该笔费用已经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4.5 木质建筑做好防潮工作,每个房间配备相应湿度计,超过标准及时安排除湿。 4.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服务范围 岗位配置:管理员1人、工作人员1人 年龄要求:40周岁以内 学历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 持证要求:健康证 从事本岗位年限:1年及以上 4.2 管理员、工作人员需经甲方面试合格后上岗,面试不合格应一周内予以调换。其余人员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考核,考核不合格应予以调换。但上岗后应保证人员稳定性(更换需经甲方同意)。 4.3 人员基本配备要求可增加但不得减少。可增加但不得减少。人员素质总体要求: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意识强,岗位能力强,身体健康。具体要求: (1) 管理员:为场馆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落实业务事项安排,处理相关事项及场馆维护(场馆供电线路、供水管线、照明等维护以及零星小修等)及讲解。 (2) 工作人员:负责参观讲解(包括团队讲解和整点讲解)。 5. 管理目标要求 5.1 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5.2 有效投诉2次/月以下。 5.3 投诉处理率和回访率100%。 5.4 供电和供水维护及时率100%。 5.5 供电和供水维护质量合格率99%。 5.6 卫生清洁率90%以上。 5.7 无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如发生火灾、意外人身伤害及相关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由乙方自行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 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考核评分表) 6.1 乙方需按人员配置要求执行,如人员配置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并经过甲方通知后7天内人员仍未配备到位的,再按每人次500元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出现 3 人次以上(含 3 人次)人员配备不齐或经甲方通知后 14 日内仍未配备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无法及时到岗则按照实际人员到岗时间据实结算。 6.2 物业服务综合考核办法:每季度考核1次。服务期间,甲方将按照以下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考核成绩年度内两次评分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从考核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乙方考核评分由甲方组织实施。 三、服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1. 依据服务目标与质量实现,甲、乙双方就设置服务岗位及配置人员方案如下: 岗位:项目管理人员1名、讲解员1名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09:00—18:00(8小时/日) 休息时间:项目管理人员每月休息6日、讲解员每月休息4日 2. 若甲方需要增加服务人员编制,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含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物业管理岗,双方协商人员处置及费用结算后,乙方按约定时间执行甲方需求。甲方如需减少服务人员编制超过合同总人数的 30%(含30%),此合同的人工单价将上调 5% 。 3. 甲方可根据项目现场开放等工作需要,临时要求乙方增配相关人员,但需在事项实施前3 天以书面(附件1)《零星业务委托单》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以便乙方安排。 四、服务进场与退场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于 2022 年 10 月 01 日正式全部进场。若甲方需要乙方提前/延期进场,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须承担因提前进场时乙方准备时间不足导致的服务无法满足标准的全部责任,或因延期进场时乙方储备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 甲方应于正式进场前 7 日,根据工作人员配置,向乙方提供员工办公及休息场地、工具及物资存放空间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工作所需的装修、水、电、网络、电话等配置。甲方应于乙方正式进场时满足乙方需求。 3. 甲乙双方在乙方正式进场一周内,对服务区域内的相关配套物品、物资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4. 乙方退场时,将甲方提供的工作场地、物资等移交甲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因工作原因自然损耗、损坏、折旧的物资,乙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从 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共计 12 个月。。
10、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 2) 因维修养护服务区域及其设施设备需要且已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非办公区域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4) 在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盗窃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5)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合同外服务内容所致之任何损害。 3.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5. 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不对使用、生产、利润、业务、储蓄的损失;或融资成本、营业成本增加及任何其他金融或经济性损失;或特别的、间接性的或后果性损失承担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当年度实际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总额。。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五、服务品质保障及考核 1. 为保证项目服务品质,乙方每月汇总巡查及重点工作事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服务品质提升建议。 2. 为了检验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乙方每月安排不定期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甲方。 3. 甲乙双方每月召开 1 次沟通例会,例会上双方就服务情况、考核评分、整改意见、人员更换/增减等事宜等事项进行沟通。 4. 甲方可依据附件(附件2)《物业服务检查评分表》,每季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现场评分,并依据评分细则对乙方实施正负考核。。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六、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 29.999788 万元(含水电费),本项目总金额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安全岗工具、垃圾清运、工作人员间通信、防疫物品、消防物品、安防物品、办公资料、保洁物资、劳保防护等一切费用。 2. 乙方按招标要求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约定每季度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5%费用结算。(注:此费用包含税金、水电、安全岗工具、垃圾清运、工作人员间通信、防疫物品、消防物品、安防物品、办公资料、保洁物资、劳保防护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明细详见合同第三条。 3.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物资及日常消耗的物资费用。 4. 乙方每季度首月 5 日前,依据合同第三条计算每季需结算服务费用,填写(附件3)《物业服务费结算单》,交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以(附件 3)作为付款凭证,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双方约定费用结算采用季度结算的方式 6. 甲方按约定付款周期,于下季度首月 15 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7.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当期付款金额 20% 的违约金。 8. 为配合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甲乙双方特此确认,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应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提前 7 个自然日提供正式发票,若乙方不提供或延迟提供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付款项的计算标准按以下方式确定。 9.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款。甲方应付款项为本合同价格。具体标准:甲方应付款项=合同价格。 10. 乙方按标准完成合同约定内的物业服务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结算所需资料,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时间。 11.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需按迟延天数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双方权责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按甲乙双方的对接文件监督、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及时办理服务费用的结算。 2. 甲方对乙方工作及所派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出相应客观评价,并有权根据客观评价要求乙方对工作进行合理调整,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应予以书面答复。 3. 根据工作进度,工作计划等需要,甲方人员可以书面(含邮件)形式对乙方工作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在合作期间,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甲方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 4.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内容提出具体实施的意见和指导,并要求乙方予以配合贯彻落实。但甲方意见和指导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5. 甲方不参与乙方的招聘工作,但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检查、监督及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撤换。 6. 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告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向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基本资料、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 7. 对于每季度的服务费用确认,甲方需予以配合并及时安排付款。 8. 甲方在乙方服务期内及乙方退场后半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录用乙方离职员工。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员工的日常管理,但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员工在履行服务期间,有权拒绝甲方员工提出的超出其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的直接要求。 3. 乙方服务人员,需保证服务质量和人员的基本素质,并应在人员进场前10日内将人员的真实资料交给甲方备案,如有不实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已备案人员(因离职及本人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该工作情况除外)。如果不能满足合同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于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的要求,乙方在核实后,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调动现场管理人员,调动前需 1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时,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甲方。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的故意、失误、过错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根据第三方执法机关鉴定,承担乙方需承担部分,甲方有权在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时予以直接扣除。 5. 当甲方按合同要求提出临时服务或加班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6. 乙方负责与其所配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所配置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其他福利费用。乙方与其所配置工作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意外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 在甲方移交陶铸旧居建筑之日起,若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陶铸旧居建筑所产生的纠纷与法律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 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游客或者其他任意第三人在陶铸旧居建筑所产生的安全事故、人身损害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 乙方应配合社区做好文保单位相关检查工作。 九、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均视为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作为对方的商业秘密。 2. 双方承诺对对方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且仅用于本合同。 3. 除下列情况外,双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a.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b.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十二、其他事项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内提及的各项标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提出修订,经协商后调整。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乙方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5. 乙方负责在合同期内陶铸旧居建筑的安全责任,如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造成陶铸旧居建筑损毁,乙方负责恢复原貌,如无法恢复则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筑物损毁,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 22 号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2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乙方: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MZZJ[CS]2022004-1的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物业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附件: 附件 1:《零星业务委托单》 附件 2:《物业服务检查评分表》 附件 3:《物业服务费结算单》。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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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 | 包括前台咨询登记、现场讲解、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安全防灾、项目设备维护及场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1(批)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299997.8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捌分(¥299997.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22号;
4.3交付条件: 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后,按3个月支付一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项目编号为 [350100]MZZJ[CS]2022004-1 的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物业管理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物业管理服务的 中共福州中心市委旧址(陶铸旧居)项目; 服务项目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 22 号 ; 服务项目范围:总占地面积 574.92 平方米;其中一层 388.17 平方米, 二层 392.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80.84 平方米。 二、合同内容与期限 服务期限:从 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共计 12 个月。 服务内容:应甲方需求乙方所提供的案场(陶铸旧居现场)物业服务包含前台咨询登记、 现场讲解、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安全防灾、项目设备维护及场馆维护管理(新增)等。 具体如下: 1. 物业服务范围 1.1 公共秩序维护 1.1.1 出入口执勤,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管控。 1.1.2 项目功能区巡逻。 1.1.3 监控视频看守,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1.1.4 消防安全检查。 1.1.5 防范突发灾害(台风、公共卫生事件等)。 1.2 保洁服务 1.2.1 物业区域日常保洁。 1.2.2 垃圾收集与处理。 1.2.3 消杀除四害。 1.3 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3.1 项目供电线路维护。 1.3.2 项目给排水管路维护。 1.3.3 项目照明(包括应急照明)维护。 1.3.4 其他零星维修。 1.4 前台服务: 1.4.1 身着统一工作服,微笑服务,做到有问必答。 1.4.2 引导游客参观。 1.4.3 负责做好每日游客量和客源地的统计工作。 1.4.4 负责做好游客行李的寄存、提取工作。 1.4.5 负责做好解答游客的咨询工作。 1.5 讲解 1.5.1. 由配备的管理员或工作人员进行讲解,按合同约定每周开馆六天正常讲解。 1.5.2. 担任讲解的要求五官端正,40周岁以下,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1.5.3. 有团队参观时,要按预约时间讲解,散客参观时,整点讲解。 2.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2.1 设立项目物业管理处,配置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对场馆实行安全防范、保洁和供 电、供水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管理服务。 2.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 书上岗。 2.3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语言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4 管理处每天8小时进行客服业务接待,其余时间有专人值班,并提供服务。 2.5 与委托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齐全。 2.6 依法进行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验收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2.7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职责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应用计算机及专业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房屋档案、设备档案、管理服务资料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2.8 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甲方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甲方报急修的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预约除外),明确维修等问题时效。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回访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2.9 各类物业管理纸质档案资料分类归档,排列整齐有序,有完整的档案目录清单,查询方便。 2.10 积极配合甲方组织好有关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11 每年至少2次征询并走访甲方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满意率达90%以上;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并在5天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档案资料。 3.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3.1 公共秩序维护 3.1.1 安全防范 3.1.1.1 执行门禁制度。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展馆安全。 3.1.1.2 人员进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馆。 3.1.1.3 物品进出管控,检查和验证出入物品。 3.1.1.4 功能区巡逻,纠正违反规定的场馆参观、视频操作以及损坏设备行为,处理应急事项。 3.1.1.5 监控视频看守,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情况。 3.1.1.6 制定治安、刑事、自然灾害、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1.2 消防管理 3.1.2.1 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遇初起火灾及时扑救并报警。 3.1.2.2 每日检查消防栓,包括消防带、消防枪和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3.1.2.3 每日检查配备的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3.1.2.4 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大检查,发现问题报甲方并及时组织整改。 3.1.2.5 每年组织1-2次消防演练。 3.1.2.6 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当发生火灾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2 卫生保洁 3.2.1 保洁范围:场馆楼层整体保洁,包括: 3.2.1.1 项目内的所有公共区域。 3.2.1.2 办公室。 3.2.1.3 门、窗及附属设施,包括大门、项目内所有门、窗、消防栓、暴露的设备管道、花卉盆景等。 3.2.1.4 卫生间 3.2.1.5 公共区域与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所涉的拖把、抹布、清洁剂、空气香氛剂、消毒剂、洁厕剂、手套、刷子、公共卫生间厕纸、洗手液等一切卫生用品由乙方提供,并保证数量充足,及时补给(该笔费用已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2.2 保洁内容: 3.2.2.1 清扫、清洗、清洁。 3.2.2.2 垃圾收集处理。 3.2.2.3 消毒、四害灭杀,木质房梁白蚁灭杀(每年不少于2次)。 3.2.3 保洁标准 3.2.3.1 公共区域每日清拖1次,并巡回保洁,每周一(闭馆日)大保洁1次: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灰尘、无痰迹等。 3.2.3.2 公共墙面:内墙面每日清洁1次:做到墙体、墙角、天棚等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做到墙面、天棚、墙角光亮无污染、无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 3.2.3.3 卫生间:每日清拖3次,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下班后清洁剂清洗并冲洗1次。平时及时补充卫生球、洗手液等。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不锈钢表面光洁明亮。 3.2.3.4 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l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户明亮。 3.2.3.5 大门:每日清洁1次。做到目视无尘,干净。 3.2.3.6 上下楼梯扶手:每日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3.2.3.7 楼层上下楼梯梯级:每日拖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3.2.3.8 所有功能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桌椅以及书架、展示柜、储物柜等: 每日湿擦1次。做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3.2.3.9 标牌、标识、宣传栏等:每周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明显污迹无破损。 3.2.3.10 楼内垃圾桶:每日收集垃圾后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指 定位置,做到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无异味。垃圾桶如出现溢满垃圾物应及时清理。 3.2.3.11 垃圾每日收集2次,日产日清。 3.2.3.12 每季度消杀1次,无异味,无蚊蝇,无鼠迹。 3.2.3.13 绿植和花卉盆景:每日清洁l次,做到盆景内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 3.3 水电维护 3.3.1 楼层供电(强电)系统线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供电。 3.3.2 楼层弱电系统线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通畅。 3.3.3 楼层给排水系统管路检查和维护,确保24小时供水,排污顺畅。 3.3.4 照明系统维护,每日1次检查楼道灯和室内等照明系统,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完好率不低于98%。 3.3.5 消防栓每周巡查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如消防带、消防枪等)齐全完好,可正常使用。每季检查1次探测器,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换。 3.3.6 对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维护及时,一般性故障当日内修复。 3.3.7 其他小维修,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五百元。 3.3.8 节能工作,多媒体电子设施设备输出接入操作。 3.3.9 制定场馆楼层停水、停电、管网漏水等应急预案。当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 3.4 其他 其他临时性服务,应无条件服从。包括: 3.4.1 场馆楼层内房屋公共部位零星维修,如小面积粉刷脱落、个别地砖松动、门锁换修,屋顶小部分漏水修补等。 3.4.2 临时桌椅等物品搬动、配合水电表登记录入及其他突击任务等。 3.4.3 如有大型活动,临时增加安保人员(每年不超过12次,每次增加不超过5人)。 3.4.4 防范台风:台风期间乙方要按防范要求做好场馆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按上级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做好相应防范防疫工作,配备相应卫生监测设备和消毒物资(该笔费用已经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4.5 木质建筑做好防潮工作,每个房间配备相应湿度计,超过标准及时安排除湿。 4.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服务范围 岗位配置:管理员1人、工作人员1人 年龄要求:40周岁以内 学历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 持证要求:健康证 从事本岗位年限:1年及以上 4.2 管理员、工作人员需经甲方面试合格后上岗,面试不合格应一周内予以调换。其余人员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考核,考核不合格应予以调换。但上岗后应保证人员稳定性(更换需经甲方同意)。 4.3 人员基本配备要求可增加但不得减少。可增加但不得减少。人员素质总体要求: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意识强,岗位能力强,身体健康。具体要求: (1) 管理员:为场馆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落实业务事项安排,处理相关事项及场馆维护(场馆供电线路、供水管线、照明等维护以及零星小修等)及讲解。 (2) 工作人员:负责参观讲解(包括团队讲解和整点讲解)。 5. 管理目标要求 5.1 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5.2 有效投诉2次/月以下。 5.3 投诉处理率和回访率100%。 5.4 供电和供水维护及时率100%。 5.5 供电和供水维护质量合格率99%。 5.6 卫生清洁率90%以上。 5.7 无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如发生火灾、意外人身伤害及相关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由乙方自行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 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考核评分表) 6.1 乙方需按人员配置要求执行,如人员配置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并经过甲方通知后7天内人员仍未配备到位的,再按每人次500元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出现 3 人次以上(含 3 人次)人员配备不齐或经甲方通知后 14 日内仍未配备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无法及时到岗则按照实际人员到岗时间据实结算。 6.2 物业服务综合考核办法:每季度考核1次。服务期间,甲方将按照以下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考核成绩年度内两次评分低于90分的,甲方有权从考核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乙方考核评分由甲方组织实施。 三、服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1. 依据服务目标与质量实现,甲、乙双方就设置服务岗位及配置人员方案如下: 岗位:项目管理人员1名、讲解员1名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09:00—18:00(8小时/日) 休息时间:项目管理人员每月休息6日、讲解员每月休息4日 2. 若甲方需要增加服务人员编制,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含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物业管理岗,双方协商人员处置及费用结算后,乙方按约定时间执行甲方需求。甲方如需减少服务人员编制超过合同总人数的 30%(含30%),此合同的人工单价将上调 5% 。 3. 甲方可根据项目现场开放等工作需要,临时要求乙方增配相关人员,但需在事项实施前3 天以书面(附件1)《零星业务委托单》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以便乙方安排。 四、服务进场与退场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于 2022 年 10 月 01 日正式全部进场。若甲方需要乙方提前/延期进场,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须承担因提前进场时乙方准备时间不足导致的服务无法满足标准的全部责任,或因延期进场时乙方储备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 甲方应于正式进场前 7 日,根据工作人员配置,向乙方提供员工办公及休息场地、工具及物资存放空间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工作所需的装修、水、电、网络、电话等配置。甲方应于乙方正式进场时满足乙方需求。 3. 甲乙双方在乙方正式进场一周内,对服务区域内的相关配套物品、物资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4. 乙方退场时,将甲方提供的工作场地、物资等移交甲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因工作原因自然损耗、损坏、折旧的物资,乙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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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合同签订后第3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2 | 25 | 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3 | 25 | 合同签订后第9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4 | 25 | 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从 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共计 12 个月。。
10、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 2) 因维修养护服务区域及其设施设备需要且已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非办公区域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4) 在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盗窃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5)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合同外服务内容所致之任何损害。 3.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5. 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不对使用、生产、利润、业务、储蓄的损失;或融资成本、营业成本增加及任何其他金融或经济性损失;或特别的、间接性的或后果性损失承担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当年度实际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总额。。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五、服务品质保障及考核 1. 为保证项目服务品质,乙方每月汇总巡查及重点工作事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服务品质提升建议。 2. 为了检验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乙方每月安排不定期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甲方。 3. 甲乙双方每月召开 1 次沟通例会,例会上双方就服务情况、考核评分、整改意见、人员更换/增减等事宜等事项进行沟通。 4. 甲方可依据附件(附件2)《物业服务检查评分表》,每季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现场评分,并依据评分细则对乙方实施正负考核。。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六、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 29.999788 万元(含水电费),本项目总金额为物业服务管理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安全岗工具、垃圾清运、工作人员间通信、防疫物品、消防物品、安防物品、办公资料、保洁物资、劳保防护等一切费用。 2. 乙方按招标要求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约定每季度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5%费用结算。(注:此费用包含税金、水电、安全岗工具、垃圾清运、工作人员间通信、防疫物品、消防物品、安防物品、办公资料、保洁物资、劳保防护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明细详见合同第三条。 3.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物资及日常消耗的物资费用。 4. 乙方每季度首月 5 日前,依据合同第三条计算每季需结算服务费用,填写(附件3)《物业服务费结算单》,交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以(附件 3)作为付款凭证,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双方约定费用结算采用季度结算的方式 6. 甲方按约定付款周期,于下季度首月 15 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7.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当期付款金额 20% 的违约金。 8. 为配合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甲乙双方特此确认,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应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提前 7 个自然日提供正式发票,若乙方不提供或延迟提供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付款项的计算标准按以下方式确定。 9.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款。甲方应付款项为本合同价格。具体标准:甲方应付款项=合同价格。 10. 乙方按标准完成合同约定内的物业服务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结算所需资料,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时间。 11.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的需按迟延天数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双方权责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按甲乙双方的对接文件监督、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及时办理服务费用的结算。 2. 甲方对乙方工作及所派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出相应客观评价,并有权根据客观评价要求乙方对工作进行合理调整,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应予以书面答复。 3. 根据工作进度,工作计划等需要,甲方人员可以书面(含邮件)形式对乙方工作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在合作期间,应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甲方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 4.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内容提出具体实施的意见和指导,并要求乙方予以配合贯彻落实。但甲方意见和指导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5. 甲方不参与乙方的招聘工作,但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检查、监督及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撤换。 6. 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告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向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基本资料、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 7. 对于每季度的服务费用确认,甲方需予以配合并及时安排付款。 8. 甲方在乙方服务期内及乙方退场后半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录用乙方离职员工。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员工的日常管理,但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员工在履行服务期间,有权拒绝甲方员工提出的超出其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的直接要求。 3. 乙方服务人员,需保证服务质量和人员的基本素质,并应在人员进场前10日内将人员的真实资料交给甲方备案,如有不实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已备案人员(因离职及本人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该工作情况除外)。如果不能满足合同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于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的要求,乙方在核实后,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调动现场管理人员,调动前需 1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时,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甲方。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的故意、失误、过错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根据第三方执法机关鉴定,承担乙方需承担部分,甲方有权在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时予以直接扣除。 5. 当甲方按合同要求提出临时服务或加班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6. 乙方负责与其所配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所配置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其他福利费用。乙方与其所配置工作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意外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 在甲方移交陶铸旧居建筑之日起,若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陶铸旧居建筑所产生的纠纷与法律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 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游客或者其他任意第三人在陶铸旧居建筑所产生的安全事故、人身损害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 乙方应配合社区做好文保单位相关检查工作。 九、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财务、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均视为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作为对方的商业秘密。 2. 双方承诺对对方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且仅用于本合同。 3. 除下列情况外,双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a.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b.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十二、其他事项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内提及的各项标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提出修订,经协商后调整。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乙方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5. 乙方负责在合同期内陶铸旧居建筑的安全责任,如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造成陶铸旧居建筑损毁,乙方负责恢复原貌,如无法恢复则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筑物损毁,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
甲方: |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乙方: | 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8层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 22 层 2-A189 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林毅敏 | 单位负责人: | 项凌云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韩琦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70502751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2902325510401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 22 号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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