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4万元
招标联系人-0691-21471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71-68178711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21

行政区划:

版纳州

预算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西双版纳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戈播村民小组旁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行业划分:


综合医院

预算金额:

124 万元

项目概况:

集中处置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含主院区、万达新院区、西院区)在医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附件:

单一来源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医疗废物处置).pdf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集中处置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含主院区、万达新院区、西院区)在医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专家针对采购单位申请理由,结合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因医疗废物具有污染环境的风险,若处置不当会造成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医疗废物需要专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就近规范转运和处置。 西双版纳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具备履行本服务项目所需的特定资质及要求,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七种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西双版纳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戈播村民委员会曼戈播村民小组旁
三、公示期限

2025-01-22至2025-01-2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景洪市嘎兰南路4号
联系电话:0691-214712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691-212257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联系电话:0871-68178711/1478710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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