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电商转运中心一期子项目施工监理(JL03标段)[项目编号:JG2024-490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诚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成都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10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广东远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0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1 |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广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31156594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3282115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4.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集体签名)_纯图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