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构建区内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关系调解能力,拟采购荔湾区调解员培训服务,采用询比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4、项目内容: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资金不高于10万元(含税金)
6、项目开始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期三个月。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请邮寄)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7号408室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1378290。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如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时间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
4、资料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6)相关师资力量,加盖单位公章;
(7)相关活动案例,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清单.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4、项目内容: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资金不高于10万元(含税金)
6、项目开始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期三个月。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4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请邮寄)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7号408室就业与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1378290。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如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时间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
4、资料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并盖上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6)相关师资力量,加盖单位公章;
(7)相关活动案例,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调解员培训采购服务项目清单.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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