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段先生-0573-8765773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此公告为准)
项目编号: HNKJ2024001 .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审计服务
无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01-01-2024-12-31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邀请各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自供应商在线申请通过审核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海宁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镇(街道)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据协议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入围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4)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甲方查实的; (5)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或者当高于市场价格时,未及时更新的; (6)乙方服务质量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三次(含)以上并经查实的; (7)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8)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向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报经批准可立即取消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乙方的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以及乙方在申请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相应的条款无效,乙方相应的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4、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第二阶段成交入围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入围供应商,并向其采购服务。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入围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
十、采购合同文本:
审计服务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变化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并及时告知征集人。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入围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入围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采购人认为入围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的,可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申请,核实后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在本轮服务期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
附件:
关于确定审计及绩效评价服务最高限价的函.pdf HNKJ2024001 2024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oc 附件1:审计服务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doc 附件2:操作手册(参考).doc 附件3:2024年度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书.docx |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