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lfc2024-c3-034-fcqt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曾宪武0770-3270106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小梅0770-2882899
中标公司广西瑞飞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FC2024-C3-034-FCQT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瑞飞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116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覃国超、梁华、李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采购文件须知正文第32.1条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下浮3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1.00 分。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8号
联系方式:曾宪武、何明珠,0770-3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陈义廷
电话:0770-28828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 务采购
项目编号:YZLFC2024-C3-034-FCQT
采 购 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YZLFC2024-C3-034-FCQT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六章 合同文本.......................................................................................................................................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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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YZLFC2024-C3-034-FCQT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4-C3-034-FCQT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包含风机盘管清洗 1 项、排水管路改 造 1 项、风管老化改造 1 项、保温老化漏水处理 1 项、12 层升级改造 1 项、1 层升级改造 1 项、主 机及控制系统 1 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时间为 90 天,以基建具体时间为准;每次维保单层或多层进行,以医院实 际书面通知为准,自接到医院书面通知 7 天内完成维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执行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 应商必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2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后 2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YZLFC2024-C3-034-FCQT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磋商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 8 号
联系方式:曾宪武、何明珠,0770-3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陈义廷
电话:0770-2882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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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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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 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 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 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 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 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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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 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 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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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 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3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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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 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 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 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 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 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 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 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 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 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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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 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 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 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 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 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 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无。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 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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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采购合同公告:无。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 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 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 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 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31.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 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费率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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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1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 万元 ×l.5 %= 1.5 万元
( 150 - 100 )万元 ×1.1%= 0.55 万元
合计收费= 1.5 + 0.55= 2.05 (万元)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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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公
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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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 厂家的情形。竞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竞标产品 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 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标文件 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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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 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 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 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 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 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 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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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 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 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 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本项目未采用人民币报价;
5)修正后的磋商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最后报价)超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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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所竞标规定的竞标报价范围的。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 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 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 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4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5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应程度的审查。
4.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7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4.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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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 供应商。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 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 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 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 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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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按维修服务方案、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后续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工人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履约能 力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维修服务方案、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 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工人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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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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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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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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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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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 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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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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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 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函件:
账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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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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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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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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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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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分项报价表
注:
1、供应商报价时,须依据以上提供的各维保内容进行单项报价,供应商的各维保 内容的单项报价均不能超过相应的单项控制价。否则,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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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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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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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 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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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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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 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 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 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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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商务”中的商务要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 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 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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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 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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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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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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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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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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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类型: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项目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包含相关服 务、设备备件(旧件需退回)、维修、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费、调试、技术支持、检测等各 项费用的总和。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 规定。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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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 除或者无效而解除。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
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1.质量要求:维保服务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更换的设备配件质保期 不少于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实行三包,无条件更换全新零配件。在 维保期内因更换的设备配件质量、安装而造成空调损坏,其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保期内所提供 的设备配件必须是全新产品。设备配件安装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设备配件备齐后通知甲方对 设备配件进行清点、核实,由甲乙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 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
2.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乙方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项目不能按原 计划投入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按货款额 5%作为违约金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五条 服务及培训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后续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后续 服务。
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按完成进度分期付款。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 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 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 5%。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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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采购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报采购单位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成交通知书;
2、竞标报价表;
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4、服务方案;
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
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 第十四条
根据需要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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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附 件
注: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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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
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广西瑞飞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_人,营业收入为3585521.05万元,资产总额为2671304.41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广西瑞飞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6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2024 年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 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根据防财监〔2023〕58 号文要求提供的《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必 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无总公司授权则做无效标处理; |
12.1.2 | 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3 | 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 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5.维保服务方案、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工 人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 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15.2 | 竞争性磋商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包 含相关服务、设备备件(旧件需退回)、维修、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费、调试、技术支持、检测等各项费用的总和。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8.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
26.2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 |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 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 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 | 履约保证金:无。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2.1 条规定的服务类 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30% 收取。(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 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 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 |
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 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 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合 计 | |||||||
合计大写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 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
一、技术需求 | |||
序号 | 服 务名 称 | 数量及 单位 | 技术需求 |
1 | 防城港市中医 医院 2024 年 中央空调维保 服务 | 1 项 | 一、工作要求 (一) 风机盘管清洗 1.清洗翅片:用铝翅片清洗剂清洗翅片,配制药液要符合国家相 关行业标准,绝对禁止用纯药液清洗,药液清新完成后,用清水 把翅片处理干净。 2.清洗(检查)风机:风机叶轮上无浮尘,壳体和支座干净。(蜗 壳和叶轮必须拆卸下清洗) 3.清洗(检查)电机:要求边框无污渍,对电机无破坏,壳体和 支座干净,如有损坏须立即修复处理。 4.清洗箱体:要求箱体内表面干净,箱体外部面板上无垃圾和灰 尘。 5.检查进回水阀门:确保每个阀门都能独立开关,不漏水以及不 往外滴冷凝水,如有漏水需更换。 6.检查 Y 型过滤器:检查 Y 型过滤器是否漏水及冷凝水,关闭进 回水阀门,清理过滤器滤芯。 7.检查进回水软连接及保温:检查进回水软连接是否漏水及渗漏 冷凝水,检查到每个丝扣连接,检查保温是否严密。 8.更换所有出风口、回风口及滤网。 (二)排水管路改造 1.规划设计:根据实际需求和现场情况,排查现有不合理排水管, |
确定新的排水管路走向、管径等,绘制详细图纸。 2.清洁原有符合要求的管道,确保坡度排水畅通。 3.拆除原有不合理或损坏管路:要求小心拆除原有的不合理或损 坏的排水管路部分。 4.安装新管:按照设计进行管路的铺设和连接,要求保证连接牢 固、密封良好。 5.固定管路:要求使用管卡等将新安装的管路固定在合适位置,防止晃动和移位。 6.坡度设置:要求能确保排水管路有适当的坡度,以利于排水。7.测试:可向管路中注水进行排水测试,观察排水是否顺畅、有 无渗漏。 8.保温处理:对暴露在外的管路进行保温处理,减少能量损失和 冷凝水产生。 9.恢复空调运行:检查无问题后,重新开启空调,观察排水情况,排水不畅需重新改造。 (三)风管老化改造 1.现场勘查评估:全面检查风管老化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坏程度、漏风点、变形情况等,确定改造范围和重点。 2.设计改造方案:根据勘查结果,结合实际需求,设计合理的改 造方案,包括新风管的材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尺寸、布局 等。 3.准备所需的新风管材料、连接配件、密封材料以及维保工具等。4.拆除旧风管:要求小心地将老化严重、无法修复的旧风管部分 拆除。 5.安装新风管:要求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新风管的安装,确保连接 紧密、牢固,风管走向合理。 6.密封处理:要求对风管的连接部位进行严格的密封处理,防止 漏风。 7.风管固定:要求使用合适的吊架、支架等将新安装的风管妥善 固定。 8.调试与测试:要求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和测试,检查气流组 织、风量、风压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是否存在漏风等问题。 9.原有风管需加以固定密封,新换风管以实际更换数量为准。 (四)保温老化漏水处理 要求检查所有管路保温棉,针对老化漏水的保温棉进行处理。1.拆除旧保温材料:要求小心地将漏水点及周边适当范围内的老 化保温材料拆除。 2.清理表面:清理风管表面的灰尘、水渍等。 3.修复管道:如果管道本身有破损或裂缝,要求进行修补或更换 相应的风管段。 4.更换保温材料:要求选择合适的新保温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裁 剪和安装,确保紧密贴合。 5.密封处理:要求对保温材料的拼接处、边缘等进行良好的密封 |
处理,防止空气和水渗透。 6.检查修复效果:可以进行运行测试,观察是否还有漏水情况。7.管道以实际更换数量为准。 (五)12 层改造 1.要求检查 12 层所有蝶阀,找出漏水及故障无法修复的,确定 阀门型号和规格。 2.根据系统需求和性能要求,选择质量可靠、适合的阀门更换。3.检查管道保温棉,对老旧破烂的进行更换。 4.清洗风机盘管。 5.排水管及风管改造。 6.更换出、回风口及滤网。 (六)1 层改造 1.检查 1 楼中、西药房管道、风机、出回风口及排水管路,按照 前述序号 1 至 3 项处理; 2.拆除原有中药房及候诊大厅管路及风机,根据最新改造方案图 纸重新设计风机安装位置,把拆除的风机根据需要安装到西药 房; 3.更换出、回风口及滤网。 (七)主机及控制系统 1.更换所有房间控制面板; 2.对所有中央空调主机、热交换机、主管道按保养要求进行维护 保养; 3.更换主机及控制系统单价 200 元以内的易损件。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改造出会风口数量约 300 个,控制面板数量约 280 个,以 实际施工为准; 2.检查更换的蝶阀、二通阀、保温棉等数量以实际为准;3.质保周期为空调运行一个冷热周期,即 12 个月。 | |||
二、商务要求 |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 ||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 1.服务时间:本次维保为医院旧改新项目配套服务,维保时间为 90 天,以 基建具体时间为准;每次维保单层或多层进行,以医院实际书面通知为准,自接到医院书面通知 7 天内完成维保。 2.服务地点:防城港市中医院(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 8 号)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及进度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按完成进度分期付款。 | ||
磋商报价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总价格及各项目内容单价;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填写):包含相关服务、设备备件(旧件需退回)、维修、专用工具、人 |
员薪酬、交通费、调试、技术支持、检测等各项费用的总和。 | |
服务要求 | 1.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如需维修保证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2.清洗消毒时,应与采购人相关人员沟通,成交人应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做 好服务期间的清扫保洁和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期间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医 疗活动的正常开展。 3.每次作业完毕记录存档,作为施工依据,接受监督,确保服务到位。4.维保期间更换零部件,需报采购人确认清点。 5.维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现场的通信安全保密和技术安全规范。6.维保作业完毕提交相应的资料。 7.建立客户专用档案,定期巡检回访。 8.维保期内,成交人将负责处理并解决故障。 |
三、验收方法 | 1.质量要求:维保服务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更 换的设备配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内产品实行三包,无条件更换全新零配件。在维保期内因更换的设备配件 质量、安装而造成空调损坏,其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保期内所 提供的设备配件必须是全新产品。设备配件安装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设备配件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设备配件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 人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 字,否则不予验收。 2.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成交供应商 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项目不能按原计划投入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按货款 额 5%作为违约金对采购人进行赔偿,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
四、其他要求 | 1.以上“技术需求”、“商务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则做无效标 处理。 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空调维护工作而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 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 3 次书面通知仍不按要求维保的,采 购人可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3.供应商需根据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供维保服务 方案、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 工人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与项目相关的业绩等以供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
五、现场勘察 | 为了方便供应商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及编制项目文件,本项目采购人统一 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 加的现场踏勘。供应商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项目 情况,交通工具、费用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 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 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1)现场踏勘报到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整,过时不候。(2)现场踏勘报到地点: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设备科(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 东路 8 号)。 (3)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工,0770-3252230 |
(4)现场踏勘须携带的资料: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原件。▲(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医院情况仅作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供应商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 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一 | 价格分 |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金额×30 分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应当在评审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30 分 |
二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1 | 维保服务 方案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维保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 分。不入档计 0 分。 一档(5 分):提供有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维保服务整 体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服务方式、流程等)、维保服务实施方 案、对具体方案设计基本合理;组织计划、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措施 等方面内容基本齐全、规范及方案、进度及目标、预期达到的效果、 | 15 分 |
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细则等,陈述不够全面,无针对性、操作性的。 二档(10 分):提供有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维保服务整 体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服务方式、流程等)维护服务实施方案、对具体方案设计合理性较好;组织计划、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齐全、规范及方案、进度及目标、预期达到的效果、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细则等,陈述较详细,针对性操作性一般的。 三档(15 分):提供有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维保服务整 体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服务方式、流程等)维护服务实施方案、对具体方案设计合理性优秀;组织计划、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齐全、规范及方案、进度及目标、预期达到的效果、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细则等陈述详细,针对性、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的。 | |||
2 | 工具配置 及零配件 储备情况 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 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不入档计 0 分。 一档(5 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 况基本合理; 二档(10 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 良好,且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 三档(15 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具配置及零配件储备情况 良好,且备品备件及易耗品、耗材更换有优惠折扣率的,有偿维护方 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有技术巡检方案的进入三档。 | 15 分 |
3 | 安 全 保 障 措施分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不入档计 0 分。 一档(3 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有人员配备,有制度,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服务技术标准要求。 二档(6 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 度 健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符合有关安全服务技术 标 准要求。有应急救援措施。 三档(9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 理, 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及有关安 全服 务技术标准要求。应急救援措施得力。 | 9 分 |
4 | 突发事件 应急方案 及工人意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工人意外事故 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不入档计 0 分。 一档(3 分):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不全面, | 9 分 |
外事故的 应急预案 分 | 可操作性不强。 二档(6 分):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较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档(9 分):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深入的分析,针对突发 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贴合实际,人员与设备有保证,具有 很强的可操作性。 | ||
三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5 | 人员资质 分 | 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具有中央空调维修安装工程师资格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制冷设备维修证、制冷设备工程 师证,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6 分;每个证书不重复计分。备注: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 分 | 6 分 |
6 | 企业信誉 分 | 1.供应商具有节能技术服务认证证书、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设 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清洗消毒维护企业服务 能力资质等级证书、净化层流空调维护企业服务能力资质等级证书,每有 1 项 1 分,满分 5 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网站查 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 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 认证证书,每 有项 1 分,满分 3 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8 分 |
7 | 业绩分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与本次 采购内容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1 分,满分 8 分。【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前述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 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8 分 |
总得分=1+2+3+4+5+6+7 |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 号 | 服务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项号 | 维保内容 | 单项控制价 | 单项报价 |
1 | 风机盘管清洗 | 235/台 | |
2 | 电动二通阀 | 185/个 | |
3 | 控制面板 | 125/个 | |
4 | 风机盘管回出风管加工与安 装 | 305/个 | |
5 | 排水改造 | 275/条 | |
6 | 回风过滤网更换 | 75/个 | |
7 | 更换出回风口 | 130/套 | |
8 | 楼层主管路保温更换(DN120) | 90/米 | |
9 | 保温套管(DN25) | 45/米 | |
10 | 拆除旧保温套管 | 20/米 | |
11 | 旧蝶阀管路拆除 | 275/个 | |
12 | 安装蝶阀焊接 | 275/个 | |
13 | 蝶阀保温 | 95/个 | |
14 | 法兰片(DN120) | 25/个 | |
15 | 蝶阀 | 135/个 | |
16 | 紧固材料 | 55/套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合同签订时间 | |||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 |||
付款方式及进度 | |||
磋商报价 | |||
服务要求 | |||
……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 (元) | 总 价 (元) |
详见竞标报价表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服务具体事项: | |
3. 服务期责任: | |
4. 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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