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藁行审批复【2023】01-1490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专项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93.59%+6.41%。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3 最高限价:801.3377万元;(一标段:137.790766万元 ;二标段 :68.619642万元; 三标段:39.307351万元;四标段:44.451845万元;五标段:48.638939万元;六标段:69.337052万元;七标段:87.517125万元;八标段:196.151564万元;九标段:77.219487万元;十标段:32.3039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5 工期:(一标段25天;二标段25天;三标段25天;四标段:25天;五标段25天;六标段25天;七标段25天;八标段25天;九标段25天;十标段25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十个标段( 一标段:藁城区兴安镇陈村道路工程;二标段 :赵家庄幸福路、苍德村安顺路东段进村口;三标段: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苍德村道路改造工程;四标段: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苍德村安顺路;五标段: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苍德村西大街;六标段: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南董家庄新建广场建设项目;七标段:南董家庄社区人居环境整体改造工程;八标段: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角中村;九标段:藁城区世纪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区兴安镇建设项目-织锦西进村路便道、雨水管道项目;十标段:藁城区兴安镇织锦村裕民路以南小街巷便道硬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可对多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按照自然顺序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平台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特别提示:参加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再点击“关注项目”,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
联系人:何世冲
电话:1358212284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清街30号市政机械公司三楼白楼一楼106室
联系人:高晓真
电话:0311-88166981 13483111234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正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高晓真 0311-88166981
投诉接收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投诉接收电话:0311-67096821
招标文件如下:
兴安镇招标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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