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税务局横店分局食堂结算设备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c2024-06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东阳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楼先生0579-8665128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0579-86010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税务局横店分局食堂结算设备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阳市税务局横店分局食堂结算设备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823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C2024-061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0000

5、最高限价:450000

6、合同履行期限1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具体内容

最高单价限价

备注

1

东阳市税务局横店分局食堂结算设备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第二张”招标需求

45000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日至202482216时止,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采购人不再向申请人提供纸质文件,请申请人自行按本公告发布的媒介的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报名费:500元,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五、投标确认

投标人网上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确认时间:2024820日下午16时前。

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8230930分

1、投标人应在202482309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浙江省东阳市总部中心C幢西区14楼1401,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应于快递邮件应于202482309:30前送达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将快递收到的投标文件原封(包括快递包装)不动的送往评标室;我公司将采用钉钉现场直播方式在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监督下当众拆封,并做好拆封现场视频监控,发现问题时及时与投标人联系。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采用钉钉现场直播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取消入围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钉钉群号:27370019602)快递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总部中心C幢西区14楼1401,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9-86010089。请确保我公司投标文件接收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非工作日不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8230930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48230930分前加入规定的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9-86010089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C幢西区14楼1401

采购单位:东阳市税务局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651285

地址:东阳市翠竹路19号

附件信息:

  • ZJJC2024-0061税务食堂设备.doc

    53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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