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太平路北站2号出入口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太平路北站2号出入口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太平路北站2号口管线迁改(含管线综合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出入口结构、出入口通道机电安装、出入口通道装饰装修、永久道路恢复。
注: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施工项目。
注:“城市轨道交通”不含城际铁路、有轨电车、单轨系统等。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成员方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成员方工作内容中含轨道交通土建施工内容。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3.2.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申请人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2.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3.2.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其他
3.3.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3.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包括但不限于苏清办[2024]12号文)。
3.3.8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若某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投诉且已查实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结果,招标人将组织该标段重新招标。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20楼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0513-6990026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鑫乾国际广场B座西单元2012室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19202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