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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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惧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7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何惧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20053
项目名称: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专业机构指导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16,000.00
最高限价(元):1,01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工作内容
1.  工作范围
(1) 对照《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检查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的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并赋分排名。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2) 对照《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对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并赋分排名,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紧急切断阀等“四个系统”改造提升。
(3) 编制《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指南》或相关地方标准草案。
2.  工作内容
(1)对照《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检查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的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并赋分排名。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为进一步加强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对照《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交水规〔2021〕6号)检查全省91个港口重大危险源及相关的34家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全面落实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促进全省港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编制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表,专项检查表将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办法、检查细则等内容。检查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现场检查包括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现场检查、作业抽查以及人员能力测试等部分。检查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并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赋分排名。与被检查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检查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对照《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对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并赋分排名,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和紧急切断阀等“四个系统”改造提升。
为有效推进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照《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和《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储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交办水函〔2021〕1551号)对全省22家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形成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赋分排名,全面督促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安全检查和深度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等方面。
此外,全力推动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四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改造提升。督促企业加快“四个系统”改造提升进度,帮助企业协调各类疑点难点问题,对“四个系统”建设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保持优良运行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四个系统”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切实提升大型油品储罐港口企业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现场检查包括文件资料检查、生产现场检查、作业抽查以及人员能力测试等部分。检查结束后,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与被检查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被检查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编制《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指南》或相关地方标准草案。
为指导和规范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工作,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编制《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指南》或相关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式、工作组织、检查重点、结果运用、工作要求、附件等内容。
附件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细则》,重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细则等内容,全面指导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工作。
二、  项目开展方式
本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由中标单位组织开展。
三、  项目完成时间及节点
总体时间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开标会议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电子解密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024-239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 024-83733912-82/83
邮箱地址: 4903625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丹、闫雪竹
电  话: 024-83733912-82/8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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