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已委托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
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LYA-2024-116-FW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折扣率95%
4、采购内容:
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类别 | 预估量(KG) | 处置价格 (元/千克) |
1 | 剧毒化学品 | HW49 | 1 | 100 |
2 | 毒害类化学品 | HW49 | 500 | 70 |
3 | 一般化学品固体 | HW49 | 300 | 30 |
4 | 一般化学品液体 | HW49 | 310 | 30 |
5 | 实验室废液(一般类) | HW49 | 2000 | 30 |
6 | 实验室废液(毒害类) | HW49 | 2230 | 70 |
7 | 实验室沾染废弃物 | HW49 | 1800 | 15 |
8 | 废活性炭 | HW49 | 10 | 10 |
9 | 污水处理污泥(含回收工时) | HW49 | 20 | 20 |
10 | 动物残体 | HW49 | 200 | 15 |
5、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运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括HW49中危废代码90047-49)。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
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运输)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括HW49中危废代码90047-49))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5)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6)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8)被授权人身份证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双创中心B座152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677号
联系人:王凯
电 话:0431-8616868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创中心B座1520室
联系人:安浩坤
电 话:1310445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