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岳县冷链仓储农村数字商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岳县冷链仓储农村数字商业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2021-04-01-106329】FGQB-01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川投资备【2211-512021-04-01-106329】FGQB-0193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2.3 项目规模: 占地约136.9亩,建筑面积约91241.2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物流与商贸集配中心,分物流快递集散中心与商贸集配中心,农产品供应链基地,包括建设标准冻库、低温冷藏库、通风库,配置职能分拣线、自动包装机、真空包装机等设备,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收购、仓储、运输等供应链基础。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等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2月  
2.5 项目总投资:   6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4名).以上人员均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其中至少两名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或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注:1、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络截图);2、省外企业及证书信息须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络截图,且登记的内容与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被举报弄虚作假的,比选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2月06日12时00分  至  2022年12月0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2月06日12时00分至  2022年12月09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安岳荣安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739439691    
    传    真:              
                    
                2022年12月0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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