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039001001
预算金额128895.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三期)地质勘察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三期)地质勘察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1039001001
招标人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单位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三期)立项批复总投资估算为128895.02万元,校舍总建筑面积234000㎡。主要建设教学实训用房44000平方米、校级办公用房5400平方米,大学生活动用房5700平方米、学生宿舍(公寓)80000平方米、单身教师宿舍(公寓)2400平方米、食堂132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4200平方米,产学研基地及创业用房40500平方米(含继续教育及培训用房,其中,产学研基地建筑单体面积约210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用房3800平方米、留学生生活用房8800平方米、外籍教师生活用房8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52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校门、围墙、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土方平衡及基坑挡墙等相关基础设施。建成后可满足在校生8000人的办学需求。
开标时间
 2023年1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月 9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2 日
预中标人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112.00元/米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按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各阶段的地质勘察资料,满足可研、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李勇成(身份证号:450324********0035;注册编号:AY154500378)
企业诚信分
63.53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宋都·时代之城
2、防城港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3、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1、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
2、吉营文泰苑(地质勘察标)
3、宋都·时代之城
4、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18.00元/米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按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各阶段的地质勘察资料,满足可研、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聂颖(身份证号:432503********4677;注册编号:AY184300664)
企业诚信分
65.37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莆田市秀屿区涵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勘察
2、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三亚市崖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2、美兰区保留村庄(江东新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
投标报价
119.50元/米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按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各阶段的地质勘察资料,满足可研、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王军(身份证号:612301********2617;注册编号:AY063200216)
企业诚信分
64.39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工程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详细勘察服务
2、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站发布 。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