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大厦等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2、就餐人数:约15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生鲜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不包括鲜禽畜肉类、冷冻产品、调料、米、面、油、牛奶)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五)执行标准
1.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环保大厦、21世纪大厦食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浑南区世纪路1号)
2、就餐人数:约10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生鲜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鲜禽畜肉类、冷冻产品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不包括调料、米、面、油、牛奶)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五)执行标准
1.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六)畜肉类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排骨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八)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九)冷冻水产品:
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1)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2)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3)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距服务地点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建筑大厦食堂、应急指挥中心大厦食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55 号)
2、就餐人数:约10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生鲜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鲜禽畜肉类、冷冻产品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不包括调料、米、面、油、牛奶)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五)执行标准
1.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六)畜肉类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排骨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八)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九)冷冻水产品:
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1)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2)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3)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距服务地点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号。
2、就餐人数:约15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生鲜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鲜禽畜肉类、冷冻产品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不包括调料、米、面、油、牛奶)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生鲜水产类
生鲜水产类要求: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1.6—2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3—4斤。敌百虫、氯霉素等药残不能超标。
3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性,1斤25-30头左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五)执行标准
1.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六)畜肉类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排骨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八)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九)冷冻水产品:
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1)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2)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3)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距服务地点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机关食堂食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2、就餐人数:约15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鲜禽畜肉类。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食材供应,有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畜肉类
(1)猪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排骨要整块通排,去腿骨,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牛肉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4)羊肉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禽肉类
鸡肉、鸭肉
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重量为单只净重2.5—3斤左右,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机关食堂食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2、就餐人数:约15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冷冻禽畜肉类、冷冻水产品。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具有满足食材配送需要的相对独立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应当配备除“四害”、卫生清洁、清洗消毒等各类设施设设备和物资,并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符合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装食品养标通则》、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40040《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等行业标准和规范。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且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小时内作出应急采购配送和弥补性配送。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制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食材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合格食材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材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送货不达标处置预案等。
2.投标人必须建立并执行食材配送单证制度,对单据、库存、运输、配送等及数据统计、费率结算、签收确认、信息反馈和追踪查询等均有记录留档,并具有可追溯性。
3.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建立专档、专柜保存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的形式保存,保存期2年以上。
五、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食材进行供应,有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六、分类质量要求
(一)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19001-2016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二)冷冻水产品:
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
(1)带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55cm,宽约5cm。
体表:外表呈银灰色,体表富有光泽,全身鳞全,鳞不易脱落,翅全,无破肚和断头现象;
肌肉:肌肉厚实,富有弹性;
鱼眼:眼球饱满,角膜透明。
(2)鲅鱼:单冻,不带冰,重量单只净重300克以上,长约35cm,宽约7cm。
体表:鱼皮光泽度亮,体面光滑无破损,特别是腹部要完整;
鱼眼:鱼眼透亮;
鱼鳃:鱼鳃鲜红;
鱼体:鱼肉厚实,富有弹性。
小黄花鱼:单只长度15厘米以上,宽约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鲜亮有光泽。
其它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所属全部食堂)
2、就餐人数:约6000人,每日早、午2餐。
二、品种要求
米、面。
三、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至少2辆。
2.投标人能积极响应和配合采购人在特定条件下做出应急性弥补措施不超过3小时配送。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7.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8.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质量要求
1. 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食材进行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 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 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当保持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培训,与食材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行业类别的健康证明,食材质检人员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中标后核验相关材料),并至少为该项目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应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是不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熟悉食材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参加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其他应当具备的食材安全管理能力。
五、分类质量要求
米面杂粮质量要求:等级一级米、特一等小麦粉,三证齐全、质检合格;杂粮:品类齐全,无变质,在保质期内,证照齐全,检合格。
米面杂粮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卫生要求,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保证在运输中不出现泄露,包装及运费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六、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7:00~7:3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食品安全性和完整性。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和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七、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产品进行核查,产品应清洁,无损伤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八、价格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包组以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
2. 结算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例如:下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上周五的单价结算)。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组成议价小组,以议价小组确定价格为准,议价小组按照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中标比率得出的单价与采购人每周指定的距服务地点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或大型平价商超线下实际销售单价比价,取低价确定为下一周的结算的单价。结算价格=确定单价(7天为周期,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14天)×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议价小组每周确定,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报价,采购人负责核对后确定。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特殊说明: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在永辉生活APP(沈阳龙湖天街店)报价中未列出,则在采购人指定的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车程10公里范围内平价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平价商超开展线下比价,以最低价为最终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