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1322-46-01-08733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752-6629926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众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苏锦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 | ||
公示标题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9-30 16:0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0-10 16: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9-30 15:49:47 |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1322-46-01-087332 | ||||||||||
投资项目名称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A0301岩土工程;A040206市政给水排水。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1)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3)联合体: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3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26.00%,设计投标下浮率为26.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苏锦 勘察项目负责人:卞国林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CS185100732 | ||||||||
勘察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09350026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26.40%,设计投标下浮率为26.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金玉鸿 勘察项目负责人:黄伟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CS113200420 | ||||||||
勘察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17130090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联合体: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勘察投标下浮率为25.50%,设计投标下浮率为2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5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韩远忠 勘察项目负责人:管军武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CS104400080 | ||||||||
勘察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AY09440062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长宁镇长宁大道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666511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6629926 |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6737103)。 |
招 标 人: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众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2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0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1.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公示文件---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阶段)勘察设计.doc - 附件名称 3
公示文件.doc - 附件名称 4
商务投标文件-9.28(上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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