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屏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 1 30日我局拟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 1 30日-2019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技改转产年产1.2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综合配套项目(一期)

屏山县宋家坝工业园区

宜宾金石合金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53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技改转产在现有 4 万吨/年高碳铬铁项目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后,新增设备 60 余台套,新建 1 条锂离子负极材料石墨化生产线(1 条生产线,含 10 组艾奇逊石墨化提纯炉)及配套设备设施,设计规模6000t/a二期10组艾奇逊石墨化提纯炉、配套 2×120 隧道窑+2×18 室环式焙烧炉设计规模 6000t/a。本次建设内容不包括二期工程。同时,现有厂区办公楼、职工食堂、宿舍、质检室、循环水池、道路、绿化、管网、 110KV 变电站、动力变压器等全部利旧。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扬尘: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运渣车辆封闭等措施防尘。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噪声:禁止夜间施工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回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拆除设施设备、冶炼炉渣等外卖相应公司综合利用。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 生产废水:无生产工艺废水;石墨化车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 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1. 负极材料生产原料炭粉装进坩埚工段产生的粉尘 :进料系统全封闭,采用负压吸料设备将炭粉抽吸至高位料仓,由高位料仓放料口放料至坩埚内, 在放料口配置粉尘捕集装置(收集率 95%),废气经捕集后统一送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2.石墨化炉装炉工段产生的粉尘:装炉时,填充料(电阻料、保温料)由行车吊至炉内所需部位通过软连接方式放料;辅料筛分粉尘自动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沿炉长方向在炉的两侧设置移动式侧吸风装置,粉尘经捕集后统一送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石墨化工段产生的废气:低温段废气(COCH4等)采用点火燃烧处理,废气燃烧产物主要为CO2H2O,燃烧后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高温段废气(SO2、烟尘及微量的氮氧化物等)通过加盖、负压抽风,最后石墨化烟气净化系统:冷却+布袋除尘+脱硫(三级、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双碱法”,净化效率≥95%) ”净化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4.石墨化炉清炉工段产生的粉尘:清炉时采用“专用自动吸料+机械抓斗”进行清理,沿炉长方向在炉的两侧设置移动式侧吸风装置,粉尘经捕集后统一送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5.清炉后的填充料分级工段:筛分系统,设置一套捕集罩,废气捕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6.包装工段:设置捕集装置,与清炉筛分工段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7.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石墨化、筛分、分装车间无组织废气,加强废气捕集、车间通风、设备定期维修等。

(三)噪声:

设备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分口进行消声处理,采用厂房隔声。(四)固体废物:

1. 废耐火材料:外卖给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利用

2. 收尘灰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3. 不合格品:收集返回重新石墨化或外卖给钢厂做增碳剂

4. 废气处理装置沉淀(亚硫酸钠、亚硫酸钙、硫酸钙等混合物):外售给水泥厂做原料

5.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机修废矿物油、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做好工艺、管道、设备、储水设施等跑冒滴漏等源头污染控制;进行分区防控,跟踪地下水质监测,建立应急响应系统。

2

四川省屏山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海屏纺织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

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

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376万元,本项目为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和企业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理土地5800亩,新建花香路、茶香路、越溪西路、庄东横二路、庄东纵三路、真溪大道等6条道路、并沿道路铺设雨污管网、给水管网、电力、电信、燃气管道等综合管线,涵洞工程、桥梁工程,河道改移工程、绿化及亮化工程和企业服务综合体建设等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拆除工程、开挖土石方、道路管网施工及企业服务综合体施工等产生的扬尘:粉状材料密闭封装,不现场搅拌混凝土,散料入仓或篷布遮盖,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运渣车辆封闭,遮盖临时堆场等措施防尘。

2.沥青烟:不设置沥青砼拌和站,产生的沥青烟尘较少,,且能迅速的扩散,不会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的居民产生明显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合理布设施工现场,高噪设备避开敏感目标布设,加强施工期管理,夜间禁止使用高噪设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1.废弃土石方: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渣场进行无害化堆填,运距在10.0km范围内

2.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屏山县垃圾转运站。

(五)施工期生态保护:

加强边坡防护、排水、绿化和恢复工程。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路面径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牛鞍溪,最终汇入岷江。

(二)废气:

1.燃气烟气:由专用烟道收集至最高建筑楼顶实现高空排放。

2.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后排至项目食堂楼顶楼实现高空排放。

3.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通过独立的排风系统抽至企业服务综合体食堂楼顶,实现高空排放。

(三)噪声:

道路噪声:严格限制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尤其是夜间超速行驶在主干路或次干路两侧加大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在项目内设有移动式的垃圾桶,项目企业服务综合体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项目物业公司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屏山县垃圾转运站。

2.化粪池污泥:委托专业的污泥清掏公司定期(每半年或一年)进行清掏。

3

年产1000吨纤维板及500吨异型件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

宜宾市兴诺节能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1.5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4233m2,总建筑面积8254m2,拟建生产线2条,其中一条纤维板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606m2;一条异型件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7648m2同时配套建设公辅、仓储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主要为场地清理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尾气,采取场地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等措施。

(三)噪声:

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使用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1.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集中堆放,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堆放

2.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 生产废水:纤维板生产车间设置一个专用水池,容积约为2.0m3,过滤、真空成型废水经收集进入该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下方设置一个两级沉淀池,搅拌机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内,含有的主要污染物为SS,沉淀后可回用于水泥搅拌工序。

2. 生活污水:依托一期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盥洗废水、如厕废水等一并进入预处理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石盘工业园区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二)废气:

1. 食堂油烟:依托一期进行处理(安装净化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和油烟管道)

2. 水泥搅拌粉尘:将搅拌机设置于密闭的空间内,在进出口上方设置抽风装置和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应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

3. 刷漆有机废气:设置密闭的刷漆房,刷漆工序完成后工件在刷漆房内晾干,刷漆及晾干工序进行时必须对刷漆房进行密闭,同时刷漆房必须在进出口上方设置抽风装置+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处理装置,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应通过15m排气筒(2#)引至厂房顶部排放。

4. 焊接烟尘:每个焊接工位配套设置1台焊接烟尘净化器,同时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5. 短切、搅拌工艺粉尘:对每台短切机、搅拌设备上方分别设集气罩,集气罩的投影面积应大于设备投影面积,再将粉尘集中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应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

6. 烘干水气:在每台烘干机烘道出口处分别设置抽风装置,经抽风装置引至楼顶15m排气筒(4#)排放。

7. 确定本项目刷漆间、水泥搅拌间、纤维板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及食品、医药等相关的敏感企业等。

(三)噪声:

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管理,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优化布局,厂房隔声加强厂区进出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夜间作业,加强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

(四)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依托一期项目处置,集中收集于环卫箱,定期运至工业园区垃圾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屏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2. 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卖给废品收购站。

3. 废涂料桶、刷漆工具、漆渣、废活性炭: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种类,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清运处理协议。

4. 回收粉尘、滤渣、纤维棉边角料:回用于生产。

5. 沉淀池淤泥:定期清捞后,集中堆放脱水后作为建筑垃圾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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