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31.8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tjs2022-011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公司西和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闵虎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闵虎18993819090
中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131.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FTJS2022-011
二、项目名称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
武都区建设东路 |
131.89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强,王邓喜,余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1.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和县公安局
地 址:西和县汉源镇南大街55号
联系方式:0939-5915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899381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虎
电 话:0939-5915519
附件下载 | |||
招标文件正文.pdf.pdf招标文件正文.pdf.pdf |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
“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TJS2022-011
项目名称: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
库三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西和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评标办法....................................................................................................................................3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4
第五章供货要求....................................................................................................................................73
1
第一章磋商公告
2
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西和县公安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015:00(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TJS2022-011
项目名称: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三平台”采
购项目
预算金额:132.00(万元)
最高限价:132.00(万元)
采购需求:需购买社会资源与相关平台即“一库三平台”具体包括:统一媒体基
础包括套件服务、统一媒体并发浏览服务、统一媒体转码服务、统一媒体警告服务、
电视墙服务、统一媒体视频监控业务服务、统一媒体监控终端服务、互联平台转发接
入能力服务,预算金额1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①、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3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
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09至2022-06-15,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免费下载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
投标无效。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015:00
4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
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06-2015:00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
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网上开标方式:1.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
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
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
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
投标。2.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
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
名称:西和县公安局
地址:西和县汉源镇南大街55号
联系方式:0939-5915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8993819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虎
电话:0939-5915519
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名称:西和县公安局
1地址:西和县汉源镇南大街55号采购人
联系人:闵虎
电话:0939-5915519
名称:甘肃飞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崇康
联系电话:18993819090
3采购项目名称西和县公安局购置社会资源接入与相关平台扩容即“一库
三平台”采购项目
132.00万元;
4项目预算金额
(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预算资金
5预算内资金
来源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年
7交货和服务地甲方指定地点
点
8质量标准合格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9条件、能力、信
誉(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8
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1)以上条款均为有效期内通过年度年检或复审的证书,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一般按原比例彩色复印,须加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参照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按顺序采用左侧胶装装订到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政府以正式文件官方发布的有效证明),否则其投标无效。 | ||
10 | 是否接受联区不接受合体投标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1 | 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2 | 偏差口不允许允许,允许正偏离。 | |
13 | 构成碳商文碳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碳商文件件的其他资的有效组成部分。料 | |
14 | 供应商要求时间:获取碳商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 | |
14 | 15 | 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2、碳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碳商文件澄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陇南市公共资清发出的形式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3、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
澄清碳商文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件
9
七、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碳商文件编号:
序号 | 碳商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碳商文件“第三卷”中的采购需
求要求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
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
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复制碳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规格)条款作为投标规
格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并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
“正偏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可,并可判定投标产品对该条
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若供应商仅是简单复制碳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规
格的应答,且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评
83
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同时,未提供或未能有效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
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
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④“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规格相对应的页
码及条款号。如:检测报告第x页第x项。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或提供虚
假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84
2、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序磋商文件章节及条款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
号号
1
2
3
4
5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1.请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若有)的商务
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3.“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规格相
对应的页码及条款号。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
件的全部要求。
85
八、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分项规格型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号名称号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6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网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项目经理
级
其中高级职称
营业执照号人员
中级职称
注册资金人员
初级职称
开户银行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
87
2.如果供应商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
求,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
复印件。
88
(二)近年财务状况
格式自拟
89
十、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开标
一栏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90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
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
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
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91
十一、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十二、技术支持资料
十三、相关服务计划及售后服务承诺
十四、其他需要递交的证明
(格式自拟)
92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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