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3】047号
预算金额65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丹18530731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3】047号(财政编号:2023-07-19 )  
3、项目概况:新建地下管线205281.70m。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电力管网、通信管网、热力管网、燃气管网,并完善管线附属设施工建设;
4、标段划分:2个标段;
4.1一标段: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4.2二标段: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5、招标范围:
5.1一标段:延津县城区部分地下管网提升及改造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
5.2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6、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债券资金+地方配套,已落实;
8、投资总额:65400万元
9、工期:一标段 建设工期24个月(含设计周期);二标段 随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
10.1一标段:
10.1.1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能顺利通过各项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10.1.2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0.2二标段:合格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8:30时至2023年08月03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00分。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延津县建设路 142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38707590
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飞大道98号
联系人:宋丹
电  话:18530731212
七、监督单位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先生 1383906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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