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19101501481
一、项目基本情况:禹洲·唐山凤凰府项目总承包工程由业主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我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233866.1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 1-2 层,面积约 4.8404万平方米,上部最高25层,建筑面积约18.1677万平方米,目前我公司对土方工程专业分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分包人。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一经投标就说明投标人已完全知道现场的情况,在施工中不得以未勘察现场或勘察现场不全面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的概况:该项目是由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南侧、友谊路西侧,总建筑面积233866.16平方米,范围包括高层:G1#- G7#,建筑面积为73594.78m2;小高层:Y6#、Y7#、Y9#-Y15#,建筑面积为42695.28m2;洋房:Y8#、Y16#、Y1#-Y5#,建筑面积为39671.21m2;公共服务实施配套用房面积6698.88㎡;地下建筑面积47581.82㎡(其中人防面积15871.21㎡),以上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图纸所示为准。
2、招标范围:禹洲·唐山凤凰府项目总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现场土方开挖及运输,土方清槽,余土弃置,以及发包方所要求的其他工作。采用专业分包模式。
3、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南侧、友谊路西侧。
4、 计划开工 日期: 开竣工日期按照现场实际 , 工程整体工期按照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确定,仅作为评价投标人组织能力的参考,不作为工程实际施工要求,但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应严格于招标文件中工期承诺。分包方不能因政府政策性停工、自然因素停工等提出工期索赔。5、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5.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投标人一经投标就证明已经完全知道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无论在工程中发生何种变化均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费用、工期等相关内容的增加。
5.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3质量验收等级:执行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约定。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分包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以及其他发包方要求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 经营过类似的项目;
6、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五、上传近两年与中建系统合作的工程合同。
六、投标申请单位需用本单位在云筑网https://jc.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4:30至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合格通知书。
七、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9年10月19日在云筑网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八、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九、服务与监督
服务监督邮箱:704-clsbb@163.com
服务与监督电话:029-83668552
招 标 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华北事业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大厦1号楼六层
联系电话:田忠林
联 系 人:18039515571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华北事业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