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403FJ-508001001)
金额
60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x-202403fj-508001001
预算金额6020万元
招标公司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7-83853868
中标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020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亮
公告正文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403FJ-508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 <2024年03月26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17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联合体】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200000.0000> | <59923000.0000> | <59860000.0000> | |
质量(如有) | <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本项目竣工后的质量标准能够获得“桂花杯”、争创“楚天杯”优质工程。>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本项目竣工后的质量标准能够获得“桂花杯”、争创“楚天杯”优质工程。>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本项目竣工后的质量标准能够获得“桂花杯”、争创“楚天杯”优质工程。>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工期:4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期 3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4-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期390日历天> | <4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期 390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徐亮> | <章登峰> | <杜志国>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 一级 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湘1372018201901228> | <鄂1422020202103162> | <冀1132021202202744>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18日>至 <2024年04月2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凎河大道39号 >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18872835988>
2、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7-83853868>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市民之家3楼>
联系人:<住建窗口>
电话(传真):<0715-81313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五楼(咸宁高新区园区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
联系人:<综合执法局>
电话(传真):<0715-812651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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