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8.3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yzb—2023—205
预算金额128.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亚钉0371-860811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2
公告正文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ZYZB—2023—2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8.320601 万元,招标人为郑 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财务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完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 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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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花园 SOHO 3 栋 B 座 1905A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花园 SOHO 3 栋 B 座 1905A 室)
七、其他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 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YZB—2023—205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A-1 地块地下室夹层改造项目,包含拆 除、清运、新建、电气安装及其附属工程等;
4.2、采购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包段;
4.4、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60 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4、财务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完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 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花园 SOHO 3 栋 B 座 1906 室)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4、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 权人身份证(备注:上述资料报名时不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花园 SOHO 3 栋 B 座 1905A 室)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花园 SOHO 3 栋 B 座 1905A 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 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北路西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8 3809 1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 号楼 19 层
联系人:王亚钉
联系方式:0371-8608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钉
联系方式:0371-8608118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北路西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8380919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7 号 3 号楼 19 层 联 系 人: 王亚钉
电 话: 0371-8608118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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