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九公司2024年12月云浮东安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路灯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工程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安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二、工程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三、项目概况 :东安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是云安城区连接广昆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项目起点位于云安区与云城区交界(桩号K23+795.744),路线自南向北,途经大庆、冬城、下坝村,终点接东安大道一期起点(桩号K29+880.814),路线全长6.085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整体式路基宽度35.4m,双向六、八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线路范围内共需进行桥梁修复3座,新建2座。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电力通讯、照明工程、交通监控、景观绿化等。
四、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材质 |
备注 |
1 |
云浮东安大道 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
路灯 |
套 |
9米,120w |
244 |
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
Q235B Q335B |
具体要求见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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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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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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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资技术标准:
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且需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5.1、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3级,能抵抗12级风力。
5.2、杆体主材质采用Q235B,预留足够强度冗余以备未来的功能扩展、底法兰及筋板采用Q235B;其它未注明型铜、圆钢、钢板采用Q335B。
5.3、加工图中未注明焊缝高度均为较薄件厚度,未注明长度的焊缝均为满焊未注明的连接均为焊接。
5.4、表面处理:构件加工完成后经酸洗处理再作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厚度不低于75μm,表面无锌镏,锌疤及漏锌现象。表面作喷塑处理,厚度不小于10Oμm,附着力二级以上。
5.5、底部设备箱要求下边沿距底法兰底面>50Omm 以防水漫入箱体内:
5.6、设备以实际备置为准:所有构件尺寸以实际放样为准,生产前需对杆体结构进行核算合格。
5.7、为保持景观协调性,本项目路灯采用与东安大道一期路灯颜色一致、造型相近的方形路灯杆具体造型样式需在订货前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加工生产。
5.8、太阳能板安装时,应面对太阳,确保最大照度。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六、验收方式:
(1)验收须符合《公路照明技术条件》(GB/T 24969-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LED 路灯》(DB44/T 609-2009);
(2)照度
道路照明亮度计算值为1.81d/m2,功率密度为0.64W/m2。
(3)电压
正常运行情况下,照明灯具端电压应维持在额定电压的90%~105%。
(4)功率及间距
灯具功率为120W,LED光源光效为108lm/w,一般路段灯具间距为30m,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保持7.32Km长路段路灯数量244盏不变。
(5)灯杆及太阳能电池板规格
灯杆规格为150×150-4mm(钢材厚度),太阳能电池板采用1370×760×30mm,单晶硅2块,200W,采用锂电池1个180AH。
七、定价模式:采取固定单价,一票制(报价含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单价,即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价、运杂费、包装费、运输损耗费、保险费、装车费、卸车费、搬运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包损坏及供货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利润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等,如遇税率调整则不含税单价不变。
八、结算、付款方式:
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1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过磅单或送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开具全额对账发票(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甲方在做完当月结算并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同时具体支付情况视招标方资金情况而定,投标人对此需予以谅解。
九、报价方式
询价公告响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时00分。报价表务必按要求注明税率并加盖公章签字扫描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单金额务必与系统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采购联系人:彭珊,电话17665432284
项目联系人:吴宾 ,电话:18857758680 。
询价人:中交一公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