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下坡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地方道路改建项目(下坡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农改农经[2023]178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地方道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野沟门;建设规模:下坡至省道S343改建工程项目全长1.368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起点位于下坡村东接现状邢和公路,路线向北终点接新邢和公路。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宽6米,路基宽7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计划工期:2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2. 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 9 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9 00:00 至 2024-09-13 23:59 ,登录 惠招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受理电话:0319-5551192);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大勇,受理电话: 0319-2210668,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555119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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