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城市河道滨岸带生态化改造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 |
城市河道滨岸带生态化改造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建筑大学委托,就城市河道滨岸带生态化改造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9-205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河道滨岸带生态化改造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2、招标编号:GN2017-09-2028
3、项目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名单:
白颖、桑余娟、孟宪军、郭庆、王坤
5、各标包中标候选人名称:
01标包:仪器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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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合肥江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报价:589800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合肥汉维工贸有限公司(报价:592888元) |
02标包: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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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1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02标包流标。 |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4日 至2017年12月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建筑大学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