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4.8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sx-zcfw2023009gk/01
预算金额54.82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招标联系人李艳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宁宁18209507751
中标公司中国质量协会54.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FSX-ZCFW2023009GK/01(招标文件编号:SFSX-ZCFW2023009GK/01)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质量协会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中国质量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54.82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霞(组长)、侯萍、岳爱民(采购单位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计收(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2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李艳梅/0951-5672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系方式:马宁宁/18209507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 话: 18209507751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质量协会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号中国质量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54.82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质量协会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服务业质量监测调查分析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1年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霞(组长)、侯萍、岳爱民(采购单位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计收(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2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李艳梅/0951-5672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系方式:马宁宁/18209507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 话: 1820950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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