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雄市“十四五 ”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24年9月1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暂停公告。现恢复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对该项目招标有关事项进行如下的补充更正及延期,招标补充更正及延期内容如下:

一、经研究确定,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零捌万陆仟捌佰元整?199086800.00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报价要求

1

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

设计费

831500.00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66746800.0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3861600.00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2

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

设计费

987200.00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80644700.0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4775100.00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3

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

设计费

525700.00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40008500.0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705700.00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合计(1+2+3)

199086800.00

/

 

二、原招标文件第107页中的 《工程项目总价表,现修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报价下浮率(%)

报价要求

1

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

设计费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2

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

设计费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3

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

设计费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00%

预备费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投标总价合计1+2+3)


/

/

注: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66746800.00×(1-下浮率);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80644700.00×(1-下浮率);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40008500.00×(1-下浮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原招标文件45页综合评分表经济部分

经济部分:50分

评标内容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D

1)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见下表:

号球1234567下浮系数(%)5.05.15.25.35.45.55.6号球891011121314下浮系数(%)5.75.85.96.06.16.26.3号球15161718192021下浮系数(%)6.46.56.66.76.86.97.0

(2)评标基准价D=最高投标限价×(1-n)

现更正为:

经济部分:50分

评标内容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D

1)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见下表:

号球1234567下浮系数(%)5.05.15.25.35.45.55.6号球891011121314下浮系数(%)5.75.85.96.06.16.26.3号球15161718192021下浮系数(%)6.46.56.66.76.86.97.0

2)评标基准价D=最高投标限价×(1-n)

投标报价得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N=50-(|Di-D|÷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1;当Di<D时,E=0.5。

四、原招标文件第55页4 工程付款办法中的“4.1.1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4.1.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更正为:“4.1.1.5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五、原招标文件第55页4 工程付款办法中的“4.1.2浈江流域(河坪断面上游)南雄市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标段一):4.1.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90%。

4.1.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更正为:“4.1.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合同价款的90%。

4.1.2.5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六、原招标文件第56页4 工程付款办法中的“4.1.3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4.1.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市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更正为:“4.1.3.5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相关请款资料经南雄财政局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设计费余额。”

七、本项目现已具备初步设计成果及勘察成果文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规定原招标文件第8页“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原招标文件第19页“4.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6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7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8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更正为: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1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

2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411216时00分

3

网上答疑

时间

202411216时30分至202411516时00分

4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11119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41111930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41111930

5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41112930

6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2024111290020241112930

7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8

开标时间

20241112930

9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系统投标时,根据系统要求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要求拟派三个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因此投标人在系统填报时,在项目负责人信息一栏中,请填写投标人拟派南雄市“十四五”农村污水攻坚治理项目(标段一)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信息。

、现补充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勘察成果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本公告的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保证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应重新办理相关投标保证,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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