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0113-04-01-719092
预算金额347.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20-835223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13-04-01-719092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三方检测:对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质检测(含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含所有材料和设备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含幕墙门窗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检测、光纤到户工程检测、燃气管道检测、发电机负载试验、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建筑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钢结构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 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检测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且需满足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2)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管廊/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如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 50497-201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监测内容。(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监测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且需满足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服务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5)中标人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本项目不得转包;如中标人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中标人报招标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中标人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招标内容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G2024-3446)
澄清文件(第01号)


一、招标文件澄清
1、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公告2.2.4最高投标总限价

2.2.4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3,493,135.46元(其中:检测最高投标限价¥2,399,955.51元,监测最高投标限价¥775,622.18元,检测和监测综合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非竞争费用)¥317,557.77元)注: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2.4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3,479,365.74 元(其中:检测最高投标限价¥2,328,136.16元,监测最高投标限价¥834,923.60元,检测和监测综合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额(非竞争费用)¥316,305.98元)注: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二、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元)

3479365.7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按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④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①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②CMA证书内的检测(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1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9 10: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9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8-09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020165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6265558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3522349

发布责任人

林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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