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朗街道石门幼儿园整体提升工程施工答疑澄清文件
提升工程
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401267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史心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东鼎建工程瓷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中标公司
-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南朗街道石门幼儿园整体提升工程施工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南朗街道石门幼儿园整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申请编号:2024401267), 在本工程招标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7:00)前 未收到任何投标单位提出疑问,因此本项目无答疑内容。 一、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规模 补充:1号教学楼结构类 型为框架结构,建筑类型为中型民用建筑,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7.0米, 建筑面积 707.26 m²。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工期要求“工期违约责任”更正 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且不能提供相关延期证明资料的,未按合同约定总工期 内完工的,每延期1天,招标人计扣中标人违约金人民币5000 元/天。严重影 响(滞后总工期30个日历1天及以上视为严重影响)项目总体进度时,超出 30 天的,从第31天起,每延期1天,招标人计扣中标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 元/天。总扣罚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3.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1.增加内容 14.9 违约责任1、更正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且不能提供相关延期证明资料 的,未按合同约定总工期内完工的,每延期1天,招标人计扣中标人违约金人 民币5000元/天。严重影响(滞后总工期30个日历1天及以上视为严重影响) 项目总体进度时,超出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延期1天,招标人计扣中标 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 元/天。总扣罚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4.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 3.3 章节条款
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函(一)投标承诺书现文中10.更正为: 10.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全部到位,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团 队的所有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 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等相关 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具体违约条款如下:(1)若经招标人同意变更的, 项目负责人的按每人次计扣人民币30万元违约金,变更其他技术人员(指投 标文件中的投入团队,包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除项目负责人 外)所有人员)的按每人次计扣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我公司的工 程费中扣除;(2)若擅自变更,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我公司弃标,若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我司承诺确保中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本工 程的管理,每月不少于26天,如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征得甲 方同意。如果无故缺勤或点名不在现场,愿意按照5000元(人次*天)向招标 人支付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5.投标人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与拟派团队水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 绩可兼用。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本 答疑澄清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史心(代建甲④) 招标代理机构:东鼎建工程瓷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 08月^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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