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平泉市智慧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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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02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李林桐
招标代理机构平泉市行政审批局集中采购科
代理联系人吴国宏0314-6064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ZC13080020240022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6 17:3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09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4-04-09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9 10:0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平泉市智慧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C130800202400223
招标人名称: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人地址:平泉市平泉镇 |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李林桐/0314- 757969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平泉市行政审批局集中采购科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国宏 、王天驰、李翠娴/0314-606478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评审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采购类别:服务 |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
采购内容:建设智慧乡村智能化平台1项,打造“1+2+1+N”信息服务系统平台(主要为1个智慧乡村综合服务中心;业务中台1套、数字中台1套;1个数据中心及智慧乡村应用平台等19套),配套购置安装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应用终端及软硬件系统集成服务等。 |
采购预算额:人民币 叁仟壹佰伍拾肆万伍仟陆佰拾壹捌元整 ¥31545618.00 |
采购金额(最高限制单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伍拾肆万伍仟陆佰壹拾捌元整 ¥31545618.00。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
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项目的软硬件及平台建设。 |
质量标准:合格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项目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联合体投标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采购)。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并提交联合协议(需联合体成员各自签字盖章后,扫描附进投标文件);联合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投标无效。 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冀财采[2020]14号文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投标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当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请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系统提交、出具电子保函; 3、无特殊资格要求。 |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下载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温馨提示)。 2、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在新版网站注册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前,书面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0 日08时 30分(北京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03月26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四楼)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
备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前后)):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618-3337。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缴纳投标保证金。 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当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请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系统提交、出具电子保函;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在新版网站注册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5、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city=pq右下角【投标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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