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度惠民贷诉讼及非诉业务律师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3-d-e243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威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缵烨185102613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度惠民贷诉讼及非诉业务律师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度惠民贷诉讼及非诉业务律师费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09-02-04A-2023-D-E24392)已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4-2026年度惠民贷诉讼及非诉业务律师费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择至多7家供应商作为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惠民贷诉讼业务律师服务的合作单位,主要负责诉讼代理惠民贷业务清收类案件。
注: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采购规模:具体根据招标人的实际委托情况而定。
2.4、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
2.5、服务期限:合作意向3年。
注:本次中标单位获得向招标人提供投标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服务等方面的评估。
2.6、框架说明:本次框架招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聘用中标人就具体法律服务需求事项签署协议,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异常经营名录】。若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节点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为银行提供过非诉讼或诉讼法律服务;擅长金融法律事务,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事务的事例。
注:需至少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判决书或法律意见书等作为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承诺能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对服务团队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服务团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核心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注:需提供核心团队服务成员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无违规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其他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3.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获取。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2.1、标书购买付款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①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②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③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
(5)疑问反馈:若诚e招平台操作存在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5.2.2、标书费用开票:
投标人按照上述流程标书购买付款后,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订单界面内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1)需要普票的:投标人可优先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待系统生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普票。
(2)需要专票的:投标人可优先选择“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系统生成后自行下载电子专票。
投标人选择生成电子发票时,应再次核对相关开票信息,避免发票生成信息有误。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5号近虎坊桥前门建国饭店一层百合厅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联系人:刘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电话:010-8866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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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系人:黄缵烨、卞向群、刘明建、张洧、由远剑、梁艳超、胡迪、潘春宇、邹海燕
电话:18510261319(黄)、17788215559(卞)、13466682066(刘)
电子邮件:huangzuanye@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324392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九、其他说明
9.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huangzuanye@163.com)。
9.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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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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