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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项目 2023年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00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楚雄项目 2023年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05 12:20:59   作者:金思宇   浏览次数:

楚雄项目2023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采购,采购人为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单)采购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00018

2.2 项目概况:

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注册资本3.5亿元,位于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70亩,隶属城发环境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镇餐厨废弃物及市政污泥等综合处置业务,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楚雄项目:云南省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

2.4 采购范围:

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4月(锅炉、水务)备品备件询比采购,含13%增值税专票、运费、卸货费。

2.5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买方要求。

2.6其它要求:质保期为12个月(不包括易耗品)。如物品自身的质量保证期证书标准高于12个月的,按质量保证期证书标准执行。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为准)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满足本询比公告第3条款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注: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仍将由采购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价。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341014:00(北京时间)。

5.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341014:00(北京时间)。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341014:0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5询比采购地点:云南省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行政楼

5.6报价要求:

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成交价按包总价成交。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

2)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询比地点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锅炉技术 赵先生    话:139 8708 7301

联系人:水务技术 赵女士    话:159 6951 3660

联系人:商     金先生    话:139 0878 0177

监督单位: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878-6086203

   址:楚雄市苍岭镇黄草坪垃圾填埋场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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