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志丹县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恢复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金额
649.3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9.34万元
招标公司志丹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边锋133353199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鹏0911-88872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志丹县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恢复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306;
志丹县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恢复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310;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恢复工程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志丹县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志审批交农林水发〔202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志丹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拟建工程位于志丹县双河镇阳湾村、杏河镇侯市村。

2.2工程概况:拟建工程主要是恢复长庆油田侯王柏油路下李家沟段,起点接侯市便民服务中心阳湾村侯王路下李家沟段漫水桥桥尾处,终点止于杏河镇侯市村接侯王路下李家沟段上山段弯道处顺接原旧路,规划恢复柏油路0.964km。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路线全长0.964公里,本工程采用四级公路(I类)技术标准,路基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0米,两侧各设0.25米C20混凝土路肩。路面结构层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同步碎石封层、乳化沥青透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石灰土砂砾底基层,配套建设桥涵排水、安全生命防护等附属设施等。

2.3项目概算总投资:649.34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注册,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业绩要求:2020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或以上公路工程独立项目业绩(注: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且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申报成功);或2020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要求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3日至20241117,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上传的截止时20241231430

6.3 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厅,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志丹县水务局

   址:延安市志丹县

 系 人:边锋

    话:133353199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7号楼1单元602室

   人:张鹏

    话:0911-8887276

监督单位:志丹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6626775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影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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