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8月6日
公告期限: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车辆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车辆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8NBHSWT129(NBITC-20183628G询)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 |
1 | 公务车 | 5辆 | 790000.00元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商,在宁波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网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18年8月 6日至2018年8月8日止;
2、投标人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的视为无效标。
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元,费用请于投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下午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整。
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50855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响应;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nbbidding.com)。
十二、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邵波
联系电话:0574-87365379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2室
联系人:严锋、吕赟
联系电话:0574-87128864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箱:nbit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