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
1.完善行政决策审查机制。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具审核范围包括请示、报告等涉及路域规划等方面共计26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体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目前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次。
2.加强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审查文件合同类材料3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2次。法制审核水平显著提升。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坚持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定期清理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管控,审查了2016年至今的二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其中,继续保留有6个,正在修订1个,失效文件1个。
(二)突出执法为民理念,持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1.细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21项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出27种可免于、从轻、减轻、不予实施行政处罚情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2.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将24个科技治超点的数据信息通过超限数据推送平台,与公安实现执法衔接,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智慧监管,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三)开展普法教育,营造浓厚的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周活动。
2.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印发普法方案,细化普法清单。举办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发挥领导干部“法治带头人”作用。加强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切实提升普法实效。
(四)提升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式服务,5项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4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1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100%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差评回访整改机制,形成“以评促改”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组建代办帮办服务小组,大力推行“上门办、优先办、零跑动”便民服务,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满意度和便捷度,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3.着力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国首创“E路阳光”交通运输执法线上评价监督平台,通过“带码服务”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搭建的“码上出行”巡游出租车扫码评价服务监督系统,对出租汽车营运行为实时掌控;上线信用交通·鄂尔多斯平台及配套微信小程序,科学管理从业主体和从业人员,实现交通运输全行业信用评价。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应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履行法定程序,提升服务效能。完善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
(三)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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