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4658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边帅0312-7699102
招标代理机构顺平县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天知17331200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4658001B01
招标内容: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已由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顺发改字【2024】38号、44号、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
建设地点:顺平县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
建设规模:总占地约54亩(其中,新增约53亩)。建设支七街道路长约1380.651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 h。敷设dn315PE给水管道1413米、dn200PE给水管道248米;敷设DN300HDPE钢带增强污水管道217米,敷设DN400HDPE钢带增强污水管道1497米,敷设钢筋混凝土管道67米;敷设DN300混凝士管雨水管道729米,敷设DN600混凝土管雨水管道1050米,敷设DAN1200混凝土管雨水管道1345米,敷设DN1350混凝土管雨水管道232米;敷设地埋无缝钢管DN600热力管道156.5米。新建双孔箱涵桥涵1座,涵长48米,净高3.2米,单孔净宽4米,全高4.1米,全宽9.36米。设置路灯94基,160kVA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1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12个月,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单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施工单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用管道安装(GB2)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备一项市政工程类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市政工程类业绩,并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承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具备设计注册工程师④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开标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2)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09:00至2024-11-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顺平县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张天知 173312003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顺平县建设工作招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 0312-7621697
电子邮箱:spxzg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顺平县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顺平县平安东大街 地址: 顺平县顺兴北路2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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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边帅
联系人: 张天知
电话:
0312-7699102
电话: 173312003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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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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