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富维海拉系统网络环境迁移及IT基础架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长春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服务名称: 长春富维海拉系统网络环境迁移及IT基础架构建设项目
2.2 实施地点:长春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2.3 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标方需对项目实施条件进行评估,达到条件后组织项目启动、实施,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2.4 最高投标限价:13618000元(含税)
2.5 项目内容:
本项目旨依托富维集团总部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在长春、成都构建全新的IT基础架构平台,包含:基础网络、服务器、办公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平台,同时需要将现有的用户数据全部迁移到新的环境。
确保未来富维海拉运营数字化管理平台及研发数字化管理平台运行在一汽富维的IDC内,富维海拉通过一汽富维的互联网出口访问internet,且可以满足德国海拉网络安全要求以实现富维海拉技术中心部分网络环境与德国海拉网络环境相通。
具体目标如下:
规划设计:对IT基础架构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包括对现有IT架构的全面分析和评估,以及新平台的设计和规划。通过对平台的功能需求、性能指标、安全要求以及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等方面的规划设计,补充完善配置清单。
项目建设: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具体建设。包括基础网络平台的搭建、计算存储资源的分配、办公应用系统的部署、运维管理系统的配置以及安全防护系统的建设等。
平滑迁移:为了确保现有用户数据能够顺利迁移到新的环境,需要制定详细的迁移方案。这包括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系统的迁移策略、迁移过程中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培训和宣传等。
整合环境:新的平台需要与现有的网络进行无缝整合,包括数据的共享、接口的对接、服务的集成等。我们需要确保新旧系统之间的平滑过渡,以减少对现有业务的影响。
性能优化:新的IT基础架构平台需要满足高性能的需求,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平台进行持续的性能测试和优化,确保平台的性能能够满足业务的需求。
安全防护: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包括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以及系统的稳定性等方面。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新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这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项目风险的评估和应对以及项目质量的保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0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0、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0、2021和2022年资料,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1 )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 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其他要求: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 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23: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600 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 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13 :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长春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地址: 汽开区首善大街1062号
商务联系人:董睿斌
电话:0431-81950072
技术联系人:孙雷
电话:0431-81950111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金靖哲 、 荆胜义
座机: 0431-81868659 、 0431-81868628
手机:15948038620、 13944174544
邮箱: jinjingzhe@faw.com.cn 、 jingshengyi@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 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