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推广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zb-wzs-20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永和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XYZB-WZS-2023-0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推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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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平面设计资质:
四、报名步骤:
第一步、报名资料扫描发邮件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2月4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2、只需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邮箱即可(515802818@qq.com)。
未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五、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09:30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七、磋商时间:2023年12月8日09:30
八、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交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附件1);
4、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7、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80号市容环卫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传真:0577-897822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永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8066445757
附件信息: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推广(12.4).doc
1.6 M
附件1.doc
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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