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4065]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工程监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岩土工程工程勘察物探测试地基与基础凤亭大道工程电力管沟管线综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设计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服务隧道基坑监测水泥搅拌桩钻芯预应管桩筏板桩灌注桩旋喷桩输油管线保护桥鬼横涌桥塞水涌桥坦尾涌桥支护桩抗拔桩PHC管桩止水帷幕立柱桩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水准仪全站仪监测点水准仪桩体水平位移测斜管测斜仪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内支撑轴力振弦式应变计水位管水位计管线接头支撑立柱竖向位移观测支撑立柱沉降观测桥墩竖向位移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住房装修材料设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贵重礼品婚丧嫁娶活动代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管理咨询商业贿赂试验检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工程测量机械设备差旅交通监测仪器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4065
预算金额558.23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20-39910657
中标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2-1406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16日 0时0分~2022年8月8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58.230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地基与基础(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 9时30分 - 2022年8月8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6日 0时0分 - 2022年8月8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8月8日 9时15分 - 2022年8月8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20-39910657
- 代理联系方式:1357037043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监督电话:020-3905352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清单.xlsx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清单.xlsx
- 南沙建设中心建设工程检测及监测合同.pdf南沙建设中心建设工程检测及监测合同.pdf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招标公告.doc招标公告.doc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SL202207130034-202207151619.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 项目编号 | JG2022-14065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服务企业-检测机构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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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7-16 0:00:00 | 2022-08-08 9: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7-16 0:00:00 | 2022-08-08 9: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7-16 0:00:00 | 2022-08-08 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7-16 0:00:00 | 2022-08-08 9: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7-16 0:00:00 | 2022-07-21 9: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8-08 9:15:00 | 2022-08-08 9:3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8-08 9:30:00 | 2022-08-08 10:3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8-08 9:30:00 | 2022-08-08 10: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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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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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
程监测
招标公告
安术开发展
经济技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业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会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
五
日期:2022年7月
南沙区招标代理
业务专用章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亭大道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
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
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桩身质量完整性检
测及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黄阁西路与南涌口路平交口,终至现状凤亭大道
东段,红线宽度为40m至43m,长度为5.080千米,其中改造长度0.783千米,新建长 |
度4.297千米,道路等级为景观性城市主干路,水利工程堤防等级I级。建设内容包含 |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 |
沟、管线综合等。 |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
完整性检测、工程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
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
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82304.00元。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
-1-
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
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
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
测量乙级(或以上)。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承担检测任务的
单位认证范围为:地基与基础(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
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
-2-
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
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本标段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
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
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
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
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
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
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
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
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2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
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15分至9时30分,递
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
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
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
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4-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2002房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66083281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57037043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
(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
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
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
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
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巳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
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
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
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
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
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6-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
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
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
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
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及监测业务均不再承
接。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
附件三:
区建
术开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中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中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6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2/9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8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9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7/5/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 |
10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5/12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服务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9
--9
附件三: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
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检测任务,
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监测任务,具体按
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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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元 | ||
2 | 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元 | ||
3 | 隧道基坑监测 | 元 | ||
4 | 合计 | 元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清单 |
分部工程位置 | 工序名称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频率 | 工程数量 | 单位 | 检测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道路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90318 | 根 | 3602.5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道路软基处理(预应管桩)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动力 | 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 | 3005 | 根 | 601 | 根 | 210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道路软基处理(筏板桩径80灌注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每座桥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 | 114 | 根 | 360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道路软基处理(筏板桩径80灌注桩) | 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 | 声测的桩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70% | 114 | 根 | 2320 | 管·米 | 21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道路软基处理(筏板桩径80灌注桩)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30% | 114 | 根 | 34 | 根 | 350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排水工程地基处理(水泥搅拌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9435 | 根 | 384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排水工程高压旋喷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121 | 根 | 24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排水工程箱涵地基处理(水泥搅拌桩)-(长桩:实桩10m,空桩5.6m;短桩:实桩6m,空桩5.6m)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1423 | 根 | 44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电力管沟工程改造段水泥搅拌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2912 | 根 | 128 | 孔*米 | 196 | |||
地基 基础(道路、排水) | 照明工程改造段水泥搅拌桩 | 钻芯 | 钻芯法 | 总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1423 | 根 | 64 | 孔*米 | 196 | |||
桥梁工程 | 1、2号输油管线 保护桥(1号桥桩径120cm10根,2号桥桩径120cm8根;共18根) | 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 | 声测的桩按桩总数的70% | 18 | 根 | 585 | 管·米 | 21 | |||
桥梁工程 | 1、2号输油管线 保护桥(1号桥桩径120cm10根,2号桥桩径120cm8根;共18根)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30% | 18 | 根 | 5 | 根 | 350 | |||
桥梁工程 | 1、2号输油管线 保护桥(1号桥桩径120cm10根,2号桥桩径120cm8根;共18根)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每座桥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 | 18 | 根 | 1749.6 | 孔*米 | 196 | |||
桥梁工程 | 鬼横涌桥(桩120cm16根,桩140cm38根,共54根) | 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 | 声测的桩按桩总数的70% | 54 | 根 | 1714 | 管·米 | 21 | |||
桥梁工程 | 鬼横涌桥(桩120cm16根,桩140cm38根,共54根)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30% | 54 | 根 | 16 | 根 | 350 | |||
桥梁工程 | 鬼横涌桥(桩120cm16根,桩140cm38根,共54根)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每座桥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 | 54 | 根 | 946.4 | 孔*米 | 196 | |||
桥梁工程 | 塞水涌桥 (桩径140cm14根,桩长45m, 桩径180cm12根,桩长45.15m;共26根) | 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 | 声测的桩按桩总数的70% | 26 | 根 | 813 | 管·米 | 21 | |||
桥梁工程 | 塞水涌桥 (桩径140cm14根,桩长45m, 桩径180cm12根,桩长45.15m;共26根)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30% | 26 | 根 | 8 | 根 | 350 | |||
桥梁工程 | 塞水涌桥 (桩径140cm14根,桩长45m, 桩径180cm12根,桩长45.15m;共26根)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每座桥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 | 26 | 根 | 997.5 | 孔*米 | 196 | |||
桥梁工程 | 坦尾涌桥( 桩径120cm,16根,桩长45.15m; 桩径140cm,8根,桩长45m; 桩径180cm,8根,45.15m;共32根) | 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 | 声测的桩按桩总数的70% | 32 | 根 | 1039 | 管·米 | 21 | |||
桥梁工程 | 坦尾涌桥( 桩径120cm,16根,桩长45.15m; 桩径140cm,8根,桩长45m; 桩径180cm,8根,45.15m;共32根)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根据基础设计等级按桩总数的30% | 32 | 根 | 9 | 根 | 350 | |||
桥梁工程 | 坦尾涌桥( 桩径120cm,16根,桩长45.15m; 桩径140cm,8根,桩长45m; 桩径180cm,8根,45.15m;共32根)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每座桥总桩数的10%,不少于10根 | 32 | 根 | 988.4 | 孔*米 | 196 | |||
隧道工程 | 支护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总桩数的100%,且不小于10根 | 802 | 根 | 802 | 根 | 350 | |||
隧道工程 | 支护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10%,且不小于10根 | 802 | 根 | 2187 | 孔*米 | 196 | |||
隧道工程 | 抗拔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 | 总桩数的100%,且不小于10根 | 210 | 根 | 210 | 根 | 210 | |||
隧道工程 | 抗拔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10%,且不小于10根 | 210 | 根 | 777 | 孔*米 | 196 | |||
隧道工程 | PHC管桩(软基处理)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 | 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 | 1233 | 根 | 247 | 根 | 210 | |||
隧道工程 | 水泥搅拌桩(三轴搅拌桩、止水帷幕)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0.25%,且不小于3根 | 6320 | 幅 | 120 | 孔*米 | 196 | |||
隧道工程 | 立柱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灌注桩) | 总桩数的100%,且不小于10根 | 32 | 根 | 5 | 根 | 350 | |||
隧道工程 | 立柱桩(C30水下砼) | 桩身质量 | 钻芯法 | 总桩数的10%,且不小于10根 | 32 | 根 | 132 | 孔*米 | 196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排水工程亭角箱涵深基坑、排水工程基坑监测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试验项目 | 单位 | 监测频率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顶面水平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6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顶面水平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450 | 65.1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顶面竖向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6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顶面竖向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450 | 43.4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地下水位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200 | 126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地下水位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150 | 140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地表沉降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2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地表沉降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150 | 43.4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建筑物沉降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2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建筑物沉降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150 | 43.4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建筑物裂缝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2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建筑物裂缝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150 | 16.1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地下管线竖向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2 | 175 | |||
排水工程 (亭角箱涵) 深基坑监测宽12.8*长33*深5.6米 | 周边地下管线竖向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底板浇筑后1次/3d | 150 | 43.4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顶面水平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14 | 175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顶面水平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54 | 65.1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顶面竖向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14 | 175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顶面竖向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54 | 43.4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地下水位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50 | 126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地下水位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20 | 140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周边地表沉降位移 | 埋设费 | 点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14 | 175 | |||
排水工程基坑监测 | 周边地表沉降位移 | 监测费 | 点.次 | 埋设间距20m一点、支护施工期间,1次/2d; 有支撑的支护结构各道支撑开始拆除到拆除完成后3d内检测频率应为1次/1d; | 54 | 43.4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凤亭大道工程隧道监测清单 |
序号 | 监测内容 | 监测部位 | 监测仪器 | 控制精度 | 监测控制点布置 | 控制值 | 报警值/mm | 试验项目 | 单位 | 监测工程量(点) | 预计监测次数(次)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 | 桩顶 | 全站仪 | ≤0.5mm | 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桩顶,水平间距不大于20m,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 | ≤30mm | ≤25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65.1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 | 桩顶 | 全站仪 | ≤0.5mm | 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桩顶,水平间距不大于20m,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 | ≤30mm | ≤25 | 埋设费 | 点 | 64 | 350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围护结构顶竖向位移 | 桩顶 | 水准仪 | ≤0.3mm | 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桩顶,水平间距不大于20m,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 | ≤20mm | ≤16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围护结构顶竖向位移 | 桩顶 | 水准仪 | ≤0.3mm | 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桩顶,水平间距不大于20m,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 | ≤20mm | ≤16 | 埋设费 | 点 | 64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桩体水平位移 | 围护结构内 | 测斜管测斜仪 | ≤0.25mm | 孔间距20m~60m | ≤30mm | ≤25 | 监测点 | 点•次 | 20 | 50 | 128.8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桩体水平位移 | 围护结构内 | 测斜管测斜仪 | ≤0.25mm | 孔间距20m~60m | ≤30mm | ≤25 | 埋设费 | 点 | 200 | 266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 基坑周围土体距桩边1.5m | 测斜管测斜仪 | ≤0.25mm/m | 孔间距20m~60m | ≤30mm | ≤25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128.8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 基坑周围土体距桩边1.5m | 测斜管测斜仪 | ≤0.25mm/m | 孔间距20m~60m | ≤30mm | ≤25 | 埋设费 | 点 | 64 | 126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内支撑轴力 | 基坑设置内支撑处 | 振弦式应变计 | ≤0.5%(F•s) | 水平方向每隔4道钢支撑布设一个监测点(2层支撑以上的布设在第二层支撑),监测点布设在两支点间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 0.8f2 | 0.8f2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81.2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内支撑轴力 | 基坑设置内支撑处 | 振弦式应变计 | ≤0.5%(F•s) | 水平方向每隔4道钢支撑布设一个监测点(2层支撑以上的布设在第二层支撑),监测点布设在两支点间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 0.8f2 | 0.8f2 | 埋设费 | 点 | 64 | 1120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水位 | 基坑周围距桩边1m | 水位管水位计 | ≤5mm |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布置,测点间距20~50m。 | ≤2000mm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140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水位 | 基坑周围距桩边1m | 水位管水位计 | ≤5mm |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布置,测点间距20~50m。 | ≤2000mm | 埋设费 | 点 | 64 | 126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临近建筑物沉降 | 基坑周边需保护的建(构)筑物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建筑物四角、沿外墙10-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的柱基或柱子上,且每侧外墙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 | ≤0.2% | 监测点 | 点•次 | 20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临近建筑物沉降 | 基坑周边需保护的建(构)筑物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建筑物四角、沿外墙10-15m处或每隔2根-3根柱的柱基或柱子上,且每侧外墙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 | ≤0.2% | 埋设费 | 点 | 20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管线沉降 | 管线接头 | 水准仪 | ≤0.3mm | 间距5~10m | ≤L/1000 | 监测点 | 点•次 | 20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管线沉降 | 管线接头 | 水准仪 | ≤0.3mm | 间距5~10m | ≤L/1000 | 埋设费 | 点 | 20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管线位移 | 管线接头 | 全站仪 | ≤0.3mm | 间距5~10m | ≤L/1000 | 监测点 | 点•次 | 20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下管线位移 | 管线接头 | 全站仪 | ≤0.3mm | 间距5~10m | ≤L/1000 | 埋设费 | 点 | 20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面沉降 | 基坑周围地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宜按监测剖面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部位,被保护建筑物周边、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布置,监测剖面应与坑边垂直,测点间距20m | ≤24mm | 监测点 | 点•次 | 64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地面沉降 | 基坑周围地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宜按监测剖面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部位,被保护建筑物周边、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布置,监测剖面应与坑边垂直,测点间距20m | ≤24mm | 埋设费 | 点 | 64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支撑立柱竖向位移观测 | 支撑立柱顶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不少于立柱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 | 30mm或3mm/d | 点•次 | 6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支撑立柱竖向位移观测 | 支撑立柱顶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不少于立柱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 | 30mm或3mm/d | 埋设费 | 点 | 6 | 175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支撑立柱沉降观测 | 支撑立柱顶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不少于立柱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 | ≤25 | 监测点 | 点•次 | 6 | 50 | 43.4 | ||||
明挖隧道深基坑开挖工程 | 支撑立柱沉降观测 | 支撑立柱顶面 | 水准仪全站仪 | ≤0.3mm | 不少于立柱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 | ≤25 | 埋设费 | 点 | 6 | 175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水平位移 | 桥墩 | 全站仪 | 监测点 | 点•次 | 5 | 40 | 65.1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水平位移 | 桥墩 | 全站仪 | 埋设费 | 点 | 5 | 175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竖向位移 | 桥墩 | 全站仪 | 监测点 | 点•次 | 5 | 现浇箱梁分别在混凝土浇筑前后分2个周期监测。因此工程量=监测数量(2*10*5)(监测周期(2)=200个/次 | 43.4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竖向位移 | 桥墩 | 全站仪 | 埋设费 | 点 | 5 | 175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倾斜 | 桥墩 | 全站仪 | 监测点 | 点•次 | 5 | 40 | 770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墩倾斜 | 桥墩 | 全站仪 | 埋设费 | 点 | 5 | 175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面沉降 | 桥面 | 全站仪 | 监测点 | 点•次 | 5 | 30 | 43.4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面沉降 | 桥面 | 全站仪 | 埋设费 | 点 | 5 | 175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面位移 | 桥面 | 全站仪 | 监测点 | 点•次 | 5 | 30 | 65.1 | |||||||
鬼横涌桥梁(新建)监测 | 桥面位移 | 桥面 | 全站仪 | 埋设费 | 点 | 5 | 175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建设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检测及监测费用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五、合同文件的构成
六、承诺
七、词语定义
八、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
九、补充协议
十、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1.2语言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适用法律
2.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2.1现场监督
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
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
2.4其它
3.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3.1人员配备
3.2资质条件
3.3工作要求
3.4检测及监测成果
3.5工期顺延
3.6其它
4.违约责任
5.支付
5.1支付货币
5.2检测及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
5.3支付方式
5.4支付申请资料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2合同解除
6.3合同终止条件
7.争议解决
7.1协商
7.2仲裁或诉讼
8.其它
8.1保密
8.2通知与送达
8.3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语言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适用法律
2.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2.1现场监督
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
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
2.4其它
3.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3.1人员配备
3.3工作要求
3.4检测及监测成果
3.6其他
3.6.3履约担保
4.违约责任
5.支付
5.2检测及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
5.3支付方式
5.4支付申请资料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6.1合同变更
6.2合同解除
7.争议解决
7.2仲裁或诉讼
8.其它
8.1保密
8.2通知与送达
8.3知识产权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1检测及监测费用报价清单
附件2廉政合同
附件3履约保函.............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附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及监测设备一览表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委托,工程检测及监
测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投资金额:
1.5资金来源:
1.6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1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
1.2工作内容:
1.3检测及监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相关规范、
标准、规定和规程等文件以及设计的要求。
1.4服务要求:工程的检测及监测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主
管部门和发包人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
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三、服务期限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 |
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 |
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四、检测及监测费用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4.1检测及监测费用合同价款暂定为:¥元(人民币大写:)。
4.2计算方式:□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其它:
4.3具体计算方式内容、检测及监测费用清单详见专用条款、附件。检测及
监测费用结算价最终以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
五、合同文件的构成
5.1下列文件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均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文件应是
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
(1)发包人要求执行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
(3)合同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如有);
(5)专用条款及附录;
(6)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
(7)通用条款;
(8)合同附件;
(9)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如有);
(10)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如有);
(11)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5.2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3当上述文件按优先顺序解释仍然存在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时,双方同意
先由发包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作出书面说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解释和校
正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说明之日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由发包人与承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包人协商解决,如承包人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解释和校正。
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同意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
原则作出决定。
六、承诺
6.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及
监测服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及监测及相关
服务。
6.3发包人和承包人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
各项权利和义务。
6.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
理办法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包
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
度、工作指引(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如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相关制度、
规定和管理办法等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承包人
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6.5承包人承诺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采取一切措施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各项目标,
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并保证不因此增加发包人的成本负担。
6.6因资金管理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对合同价款的结算审
核、支付流程及支付方式等进行调整,承包人须配合。
七、词语定义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
的定义相同。
八、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
因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
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包人应服从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管理
并配合其开展工作。发包人(建设单位)委托管理的权限、内容、范围等将另行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予以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代表发包人(建
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如本项目有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则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有关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或确认等内容,均应按项目建设管理
流程先由承包人报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再由建设管理单位(或
代建单位)报发包人(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
章之日生效。至合同约定所有检测及监测工作完成及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
完毕时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建设单
位)执份,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执份,承包人执份,正副本
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6-8楼
邮政编码:511457
电话:39053528
传真:39078181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粘贴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复印件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附件1检测及监测费用报价清单
检测及监测费用报价清单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附件2廉政合同/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廉政合同
(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项目)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
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
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
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
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
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
有关机关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
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私自
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
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承包人义务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礼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
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
外)及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
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1~3年内
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
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
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检测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
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
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
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
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
辆、贵重物品等;
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
和设备;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
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
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
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
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
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
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
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
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
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
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
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
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
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
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
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
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
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
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
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511455;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
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
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下无正文)
37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xxxxxx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
附件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及监测设备一览表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
及工程监测
招标文件
艺术开发展
经济技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业建设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TL
采工程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泰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2022星7月
日
口
南沙区招标代理
业务专用章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1-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
-2-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七、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八、其他资料
-3-
第一卷
-4-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名称: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2002房联系人:周工电话:13660832814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联系人:梁工电话:13570370436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8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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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 |
-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招标人根据实际检测及监测需要制定检测及监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及监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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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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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 |
2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3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
4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
5 |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6 |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 |
7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
8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 |
10 | 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的); | |
11 | 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
12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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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
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
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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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声明(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3)投标承诺函(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57-
六、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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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1)一般情况表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1、简况 |
单位名称 | ||||||||||
具备资质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证书编号 |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2、人员架构 |
职工总数 | 专业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 |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3、领导人名单 |
职务 | 职务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职称 | 职称 | 职称 | 从事岗位业务 | 从事岗位业务 | 从事岗位业务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手机 | 手机 | 手机 | 传真 | 传真 | 传真 |
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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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简历表
注:本表中应简述试验检测(监测)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
试验检测(监测)业务能力、与本试验检测项目类似的试验检测(监测)业绩。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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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年龄 | ||||
专业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时间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时间 | ||||
技术职称 | 现任职务 | 现任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院校 |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2.个人工作经历 |
时间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在该项目任职 | 在该项目任职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个人能力综述: |
注:1、按招标文件附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盖公章。
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
-61-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监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被检产品名称 | 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备注:1、本表所列仪器须附购买发票、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盖单
位公章。
(6)投标单位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检测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试验检测项目内容 | 业主名称、地址、电话 |
注:1、业绩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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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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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公告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2.1.1招标项目名称: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凤亭大道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工程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和合同);2.2.2招标内容: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黄阁西路与南涌口路平交口,终至现状凤亭大道东段,红线宽度为40m至43m,长度为5.080千米,其中改造长度0.783千米,新建长度4.297千米,道路等级为景观性城市主干路,水利工程堤防等级I级。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管线综合等。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82304.00元。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地基与基础(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3.7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6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3.10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自2022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9时30分。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4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15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57037043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660832814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2002房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巳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致:投标承诺函附件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特此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及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沙
术开发会区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术开发会区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术开发会区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术开发会区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术开发会区建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中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 | 起始品白00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1 |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2015/4/13 | 无限期 |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 |
2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6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18/2/9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
7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8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9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7/5/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 |
10 |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5/12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服务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监测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检测任务,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文件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1.总则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5第一卷4目录
1.6保密191.5费用承担191.4投标人资格要求17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7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1招标项目概况17
1.12响应和偏差201.11分包201.10投标预备会191.9踏勘现场191.8计量单位191.7语言文字19
3.投标文件212.4招标文件的异议212.3招标文件的修改212.2招标文件的澄清202.1招标文件的组成202.招标文件20
3.6备选投标方案24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33.4投标保证金233.3投标有效期233.2投标报价223.1投标文件的组成21
5.开标25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2投标文件的递交25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4.投标253.7投标文件的编制24
6.2评标原则276.1评标委员会266.评标265.3开标异议265.2开标程序265.1开标时间和地点(B)25
7.4定标28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77.2评标结果异议277.1中标候选人公示277.合同授予276.3评标27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8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88.纪律和监督287.7签订合同287.6履约保证金287.5中标通知2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98.5投诉29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9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9
2.评审标准391.评标方法39评标办法前附表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3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31
3.3投标文件的澄清413.2详细评审403.1初步评审403.评标程序40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92.1初步评审标准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三卷46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44第二卷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3.4评标结果41
二、授权委托书5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2(二)投标函附录51(一)投标函5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0目录49
八、其他资料64七、投标单位情况介绍60六、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59五、资格审查资料56四、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55三、投标保证金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名称: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2002房联系人:周工 电话:13660832814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联系人:梁工电话:13570370436 |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8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日程安排的时间内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招标人根据实际检测及监测需要制定检测及监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2)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及监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3)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费用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检测及监测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因检测及监测工作需要产生的承包人二次或多次进退场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变更及结算原则按合同约定执行。(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如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 |
5.2 | 开标程序 | 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给招标人。 |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9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及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检测及监测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①一般情况表;(8)投标单位情况介绍:(7)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⑥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及监测设备;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报《检测及监测清单》(见第五章)。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检测及监测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5.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5.6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3.5.5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3.5.4工程勘察资质证书;3.5.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5.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备选投标方案3.5.12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3.5.11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5.10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的);3.5.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5.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不需要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也相等,以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及监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资信业绩部分:55分×80%。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15分×80%。3、投标报价:30分×80%。4、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分。注:(1)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权重为20%)。(2)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诚信综合评价专栏”的检测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得分为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7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类似项目业绩(15分) | 检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为准):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含市政工程检测内容的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交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业绩无效,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文件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企业综合实力(20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为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为准)连续5年(不含)以上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4分;连续1年(不含)-5年(含)获得过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等级只计算申请人自身(不计算申请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申请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为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含全国性的学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 | 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半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人员。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 | 技术负责人: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的,得2分。注: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半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人员。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人员综合技术水平(15分) | 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1.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10人或以上的,得2分;6-9人的,得1分;1-5人的,得0.5分。2.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人或以上的,得2分;6-9人的,得1分;1-5人的,得0.5分。3.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得0.25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①需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半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可由联合体各方合计提供。 |
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55分) | 检测及监测设备(5分) | 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5分;良:设备齐全,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设备年检合格,80%(含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3分;中:设备齐全,设备年检合格,基本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要求,60%~80%(不含80%)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监测和工期需要,60%(不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不得分。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检测及监测设备不予认可;②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可由联合体各方合计提供。 |
2.2.4(2) | 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5分) | 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15分) | 优:检测及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先进,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及监测项目,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10-15】分;良:检测及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法符合检测及监测要求,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6-10】分;中:检测及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检测及监测要求,得(2-6】分;差:检测及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不能满足检测及监测要求,得2分或以下,最低得0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计算方法 | 1、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2、当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高时,每相差1%扣1分,最多扣30分;3、当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低时,每相差1%扣0.8分,最多扣30分。 |
2.2.4(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企业诚信排名 | 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诚信综合评价专栏”的检测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得分为准。 |
说明:1、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所有拟投入人员需提供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半年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否则不计分。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另册。第五章检测及监测清单第二卷(另册)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凤亭大道工程桩身质量完整性检测及工程监测
五、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四、投标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②投标单位简历表①一般情况表八、投标单位情况介绍七、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九、其他资料⑦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扫描件⑥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及监测设备④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
(8)投标单位情况介绍;(7)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9)其他资料(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技术职称及证号: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填报)四、已标价的检测及监测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提供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 | |
2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3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
4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
5 |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6 |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 |
7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
8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 |
10 | 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的); | |
11 | 近二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
12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致:(招标人):投标申请公函(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
(2)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检测及监测技术方案(格式见招标公告)(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3)投标承诺函(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1)一般情况表七、投标单位情况介绍(格式自定)
1、简 况 | ||||||||||
单位名称 | ||||||||||
具备资质 | 证书编号 | |||||||||
2、人员架构 | ||||||||||
职工总数 | 专业人数 |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10年以上人数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3-10年人数 | |||||||||
3、领导人名单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从事岗位业务 | |||||||
4、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注:本表中应简述试验检测(监测)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单位主要人员结构、单位业绩、试验检测(监测)业务能力、与本试验检测项目类似的试验检测(监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2)投标单位简历表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 承诺,我方一旦中标,本表所列的所有人员保证全部、按时、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缺少或调整,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追究我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我方愿意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专 业 | 最高学历 | 从事试验检测(监测)工作时间 | ||||||
技术职称 | 现任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院校 | ||||||||
2.个人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工作单位 | 在该项目任职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工作内容 | ||||
个人能力综述: |
(6)投标单位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检测业绩备注:1、本表所列仪器须附购买发票、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盖单位公章。(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监测)设备一览表2、拟投入人员简历不够填写,可另编页增写。注:1、按招标文件附上相关人员职称证、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盖公章。
序号 | 被检产品名 称 | 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试验检测项目内容 | 业主名称、地址、电话 |
八、其他资料注:1、业绩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附其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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