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17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ita20220324
预算金额71700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31-8367836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731-8551516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QITA20220324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浏发集团”)的委托,对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采用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实施,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2、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文旅经营项目建设和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工程投资约7.17亿元,其中文旅经营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工程投资约3.50亿元;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工程投资约3.67亿元;具体如下表(最终以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项目结算终审金额为准):
其中:
(1)文旅经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湖特色文旅风情街项目、东湖商务大楼项目、浏阳河大酒店改造项目3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本项目可研报告,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经营中心综合项目、将军路(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将军路桥梁建设项目、环境综合整治(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荷花路(将军路-浏青公路)建设项目、浏青路(斑竹路-金沙路)、枫浦路(将军路-浏青公路)和斑竹路(将军路-浏青路)等8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本项目可研报告,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浏发集团作为项目业主(实施主体),采用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实施本项目。浏发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合同》,由社会投资人具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等职责,社会投资人通过文旅经营项目运营收入和浏发集团的付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合作期内本项目中具有经营性收入的文旅经营项目由投资人负责进行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应运营成本费用,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浏发集团或其指定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的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浏发集团或其指定单位。
本项目文旅经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南湖特色文旅风情街项目、东湖商务大楼项目、浏阳河大酒店改造项目等项目。文旅经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策划方案或相关设计文件为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需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并且由中标人直接承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将对项目公司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当通过项目公司章程等形式将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加以落实。
3、 项目编号:QITA20220324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1月-2022年11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项目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3.5亿元的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运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体现项目信息的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PPP项目,还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4)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2) 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或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至少满足一项特定资格条件。
(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6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6.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3 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技术支持)。
7.4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8.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8.4
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8.5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从系统获得
账 号:从系统获得
8.6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进账单。
8.7
若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8.8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8.9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8.10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保函申请人名称应与牵头人名称一致,牵头人为境外企业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递交保函的,保函申请人名称应与递交保函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8.11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应由牵头人递交;若牵头人为境外企业,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递交,但递交保证金或保函应履行的全部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9.2 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4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 行政监管部门: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360136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浏阳市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83678368
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8551516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QITA20220324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浏发集团”)的委托,对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采用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实施,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浏阳市浏阳河城区段“一河两岸”文化旅游招商项目
2、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文旅经营项目建设和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工程投资约7.17亿元,其中文旅经营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工程投资约3.50亿元;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工程投资约3.67亿元;具体如下表(最终以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项目结算终审金额为准):
序号 | 子项 | 项目名称 | 总建设规模及内容 | 工程投资 (万元) |
1 | 文旅经营项目 | 南湖特色文旅风情街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 | 9000 |
2 | 东湖商务大楼 | 计容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 21000 | |
3 | 浏阳河大酒店 改造 | 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 5000 | |
小 计 | 35000 | |||
4 | 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 | 游客接待经营中心综合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2.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社会停车场、“一河两岸”游客接待中心、土石方、绿化、雕塑小品、硬质铺装、照明、综合管线及其它配套建构筑物。 | 13000 |
5 | 将军路(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 | 长约1200米、宽31米,主要包括土石方、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线、交通、绿化、亮化等。 | 6300 | |
6 | 将军路桥梁 建设项目 | 桥梁长40米,宽约26米。 | 2000 | |
7 | 环境综合治理(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 | 长约1200米河段南岸烟花主题公园等 | 6000 | |
8 | 荷花路(将军路-浏青公路)建设项目 | 长约280米,宽26米,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人行道、交通、绿化、亮化等 | 1,600 | |
9 | 浏青路(斑竹路-金沙路) | 长约560米,宽26米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人行道、交通、绿化、亮化等 | 5100 | |
10 | 枫浦路(将军路-浏青公路) | 长250米,宽20米,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人行道、交通、绿化、亮化等 | 1000 | |
11 | | 斑竹路(将军路-浏青路) | 长420米,宽18米,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人行道、交通、绿化、亮化等 | 1700 |
小 计 | 36700 | |||
合 计 | 71700 |
其中:
(1)文旅经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湖特色文旅风情街项目、东湖商务大楼项目、浏阳河大酒店改造项目3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本项目可研报告,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接待经营中心综合项目、将军路(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将军路桥梁建设项目、环境综合整治(金沙路-斑竹路)建设项目、荷花路(将军路-浏青公路)建设项目、浏青路(斑竹路-金沙路)、枫浦路(将军路-浏青公路)和斑竹路(将军路-浏青路)等8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本项目可研报告,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浏发集团作为项目业主(实施主体),采用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O(运营)模式实施本项目。浏发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合同》,由社会投资人具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等职责,社会投资人通过文旅经营项目运营收入和浏发集团的付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合作期内本项目中具有经营性收入的文旅经营项目由投资人负责进行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应运营成本费用,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浏发集团或其指定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的开发经营配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浏发集团或其指定单位。
本项目文旅经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南湖特色文旅风情街项目、东湖商务大楼项目、浏阳河大酒店改造项目等项目。文旅经营项目运营维护内容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策划方案或相关设计文件为准。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需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并且由中标人直接承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将对项目公司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当通过项目公司章程等形式将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承诺加以落实。
3、 项目编号:QITA20220324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1月-2022年11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项目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3.5亿元的文化旅游类项目运营业绩。运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体现项目信息的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PPP项目,还须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查询网页截图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4)拟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
(2) 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或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至少满足一项特定资格条件。
(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6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6.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3 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技术支持)。
7.4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8.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8.4
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8.5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从系统获得
账 号:从系统获得
8.6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进账单。
8.7
若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8.8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8.9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8.10
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保函申请人名称应与牵头人名称一致,牵头人为境外企业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递交保函的,保函申请人名称应与递交保函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8.11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应由牵头人递交;若牵头人为境外企业,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递交,但递交保证金或保函应履行的全部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9.2 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4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 行政监管部门: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360136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浏阳市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83678368
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31-8551516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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