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海螺2024年10月-2025年9月工业气体二次招标公示
根据公司现场需求,现拟开展2024年10月-2025年9月工业气体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业气体招标
二、招标人:祁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采购需求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充装质量指标 |
单位 |
预计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氧气 |
40L/瓶,11-15MPa |
瓶 |
1400 |
|
2 |
乙炔 |
40L/瓶,2.5-3.5KG |
瓶 |
1100 |
|
3 |
氮气 |
40L/瓶,13-15MPa |
瓶 |
110 |
|
4 |
二氧化碳 |
40L/瓶,15-20KG |
瓶 |
160 |
|
5 |
氩气 |
40L/瓶,12.5-14MPa |
瓶 |
10 |
|
6 |
高纯氩气 |
40L/瓶,12.5-14Mpa, |
瓶 |
24 |
|
7 |
P10气体 |
甲烷10% 氩气90% 40L 10±0.5MPa |
瓶 |
4 |
|
8 |
高纯氧气 |
40L/瓶,压力≥11MPa 纯度≥99.999% |
瓶 |
14 |
海创用 |
9 |
高纯氮气 |
40L/瓶,压力≥12MPa 纯度≥99.999% |
瓶 |
4 |
海创用 |
10 |
高纯氦气 |
40L/瓶,压力≥11MPa 纯度≥99.999% |
瓶 |
4 |
海创用 |
四、合同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五、交货地点:祁阳海螺、祁阳海创仓库或使用现场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货运输车辆相关证件等相关证件(注:企业无自有运输公司的,需提供运输合同和所签运输合同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人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被列入祁阳海螺黑名单管理及处于惩戒期内的供应商将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具体时间)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9月17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孔先生17673771986 汪先生17346918696 朱女士 17343652382
2、招标监督部门:朱先生13878695588 张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