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城]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第四包电车路灯综合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0123210200007653-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招标联系人惠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信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佳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3210200007653-XM001
项目名称: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3.7419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43.7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包工程内容包括:电车综合杆工程(新建钢杆132基,拆除电杆138基)、路灯照明工程(拆除无轨双直臂非平角灯,拆除50WLED投光灯,拆除路灯工井,拆除电缆、新装双火灯具、新做砖砌大方井、新装250KVA三相箱变等)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行业的所有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适用的工程施工建设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适用的试验检测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按规定适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合同履行期限:274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本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15至2023-09-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方式:
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现场携带资料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购买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需1套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 复印,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拒绝电子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3.本包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图纸售价1000元/套。
4.本包合同履行期限:27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5.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3343.7170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惠静,6707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信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联系方式: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
电 话: 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
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3210200007653-XM001
项目名称:朝阜路(东城段)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共空间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3.7419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43.7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包工程内容包括:电车综合杆工程(新建钢杆132基,拆除电杆138基)、路灯照明工程(拆除无轨双直臂非平角灯,拆除50WLED投光灯,拆除路灯工井,拆除电缆、新装双火灯具、新做砖砌大方井、新装250KVA三相箱变等)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相关行业的所有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适用的工程施工建设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适用的试验检测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按规定适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合同履行期限:274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本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15至2023-09-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方式:
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现场携带资料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购买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需1套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 复印,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拒绝电子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3.本包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图纸售价1000元/套。
4.本包合同履行期限:27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5.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3343.7170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惠静,6707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信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5号楼1层109室
联系方式: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凝、白笑林、苏晓旭
电 话: 010-67116303-8008/186106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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