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汤池镇金汤湖宿集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3-340124-04-05-304354)
1.4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金汤湖宿集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厂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31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311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汤池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庐江县汤池镇金汤湖宿集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厂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360.00m2,均为多层框架结构。包括新建图书馆(建筑面积800m2)、展览厅(建筑面积800m2)、会议厅(建筑面积700m2)、餐厅(建筑面积460m2)、乡村客厅(建筑面积1200m2)、30栋民宿(建筑面积2400m2)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9840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含审图合格)、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项目业态运营维护(10年)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EPCO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第1)、2)、3)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4)项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1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8815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玉泉路1号、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
邮 编:231511、2315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8708772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殷工
电 话:0551-8738815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招标公告附件已同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下载使用。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9967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82396191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19889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0天0小时7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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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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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7-100天0小时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