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TSWXX-F1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具体容详见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
北京 |
2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最高限价:发明申请代理服务:5800.00元/件
实用新型申请代理服务:2500元/件
外观设计申请代理服务:1418.75元/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服务:1000元/件;
2.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3:2:2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和三年内未受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投标企业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和技术(提供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具备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天作国际B座2010。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备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10-82168368
移动电话:18511255566
传 真:010-8216836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天作国际B座2010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龚先生
办公电话:1533106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