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用电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8
金额
798.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451119-48-01-037095
预算金额798.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贺州市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玉彬0774-52622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用电配电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项目代码:2018-451119-48-01-03709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区生态新城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798.327775万元

10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51900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贺州市永丰路与育才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设规模:

35kV部分:户外预制舱开闭所共3台、电缆分接箱1台,无高压箱变6台(1*800kVA+5*630kVA)具体内容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0.4kV部分:地块二、三住宅住户抄表到户进行设计;低压电缆规格型号长度详细见低压部分相关图纸,具体内容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798.327775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用电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519001001,标段(包)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用电配电工程
    设计单位:广西蓝深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组成可由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年1105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024-11-26 09: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1  26  09  0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21.7.240.130:9080/HZBidOpeningNew),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贺州市生态新城拆迁回建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用电配电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 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1.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 CA 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开标签到将只能采用专职投标人个人 CA 锁签到,请相关单位及时办理个人 CA 锁,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单位,请联系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4-526800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州市平桂区生态新城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贺州市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贺州市平桂区

地址:

贺州市平桂大道19号新兴小区207号

邮编:

542827

邮编:

542827

联系人:

何玉彬

联系人:

刘媛

电话:

18078083211

电话:

0774-5262228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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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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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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