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3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佳0731-852268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37万元,招标人为湘阴新隆建
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
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北起恒福路,南至金龙先导区南规划边界,长约158
7m, 路幅宽15m,为城市主干道辅道(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审定的规划为准),
主要承担道路沿线部分集散、交通服务功能。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4165.88万元
最终金额以批复金额为准。
J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7时2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7时30分
递交方式: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
地王广场北栋191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新隆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层1918室
联系人:
何佳殷芳明
电 话: 0731-852268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入》入 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之(盖章)
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征集公告
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芙蓉北路西辅道
(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
1.2采购人: 湘阴新隆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98.3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87.47万元,勘察费为10.9万元
1.5项目概况:芙蓉北路西辅道(恒福路
片区南规划边界)道路工程北起恒福路,南至金龙先导区南规划边界,长约1587m,路幅
宽15m,为城市主干道辅道(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审定的规划为准),主要承担道路沿线
部分集散、交通服务功能。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4165.88万元,最终金额以批复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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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购范围:
(1)勘察部分:包含道路、涵洞、边坡等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包括相应阶段的
设计估算、概算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配合、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配合、检测及监
测方案编制、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土方调配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等。包括但不限
制于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涵洞、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
管线布置工程、相关配套设施、海绵城市、水土保持、城市风貌、无障碍设计等。其中电
力、燃气、自来水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设计内容,不包含在设计范围内。具体以
采购人发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为准。
1.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资料;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
内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及光盘;方案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及光盘;初步
设计批复后30曰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本及光盘。具体提交日期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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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
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
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
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
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
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
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
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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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
记证明截图)。
(3)供应商须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200万元
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3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
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
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
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
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200万元
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或者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
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
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
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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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
准;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
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不计算全
过程咨询业绩。
④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
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
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
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土
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
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
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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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6月8日一
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新泉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18室)报名;逾期递
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4曰0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
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
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
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
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承
接湘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阴新隆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采购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层
联系人:何佳、殷芳明
电 话:0731-852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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